连日来,福建省厦门市以清明祭扫为契机,结合全市正在开展的“传承好家训,弘扬好家风”活动,向返乡祭扫的干部群众宣传本地家风家训文化。(4月5日 中国政府网)
谈到“家风”,自然想到“家规”,有了好家规,才能有好的家风,这是不变的真理。在中国,“家规家训”可谓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周恩来总理的十条家规,更是干部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其中的“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抓住了领导干部的“家人”们最不放在心上,又最容易违反的“规矩”,给自己,更是更广大干部敲响了警钟;就是普通人家的“家规”如“早起三朝当一工”等也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着高度的契合。
抓家教家风,就是要上行下效、蔚然成风”。“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家庭、一个政党、一个国家的“主心骨”都不能身先示范,何以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民风。“风成于上,俗化于下”,作为领导干部,是关键的少数,是干部队伍的核心部分,以什么样的形象,什么样的影响力出现在干部群众面前,不仅仅是自己的事,而是关系到一种风气的孕育、一种环境的形成。“领导干部正,党风政风就正,社风民风也正”,领导干部“正”就是凡事都要站在人民立场上,公道廉洁,要做到“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就是要坚持学习,不断地实践,用高素质高水平为民谋好利、服好务。
各级党组织、党员和领导干部都应当自觉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从一些高官家族式腐败的案例中吸取教训,牢记自己的职责使命,以《.党章》、准则》和《条例》严格要求自己的亲属,以良好家风引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同时,作为领导干部的家属也应当以落马“虎蝇”为前车之鉴,以不乱吹枕边风出馊主意为荣,以推波助澜助纣为虐为耻,更不要等到家人或举家锒铛入狱时追悔莫及。
只有真真正正地抓好了家教家风,才能有效地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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