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致他人身亡或精神失常将从重处罚

来源:文汇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6-12-20    

中华时报讯】徐玉玉诈骗案等一系列电信诈骗事件发生後引起社会对防电信诈骗的广泛关注。今後,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後果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将会被「酌情从重处罚」。

据中新网北京12月20日报道,20日,「两高一部」在北京发布《关於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明确了达到相应数额标准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酌情从重处罚」的10种情形,其中包括「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後果」等。

20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於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明确,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後果的;

——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极其亲属财物的;

——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责任编辑:墨泉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