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严治党”须牵好问责这个“牛鼻子”

来源:原创    作者:雨露    发布时间:2016-11-08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紧紧牵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有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强化问责成为管党治党、治国理政的鲜明特色。

十八大以来,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作了责任追究,可谓成绩显著。为了将问责持续引向深入,2016年7月,中共中央在对现行问责规定进行整合规范后,出台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为全面从严治党再添利器,向全党释放强烈政治信号,彰显出党中央对问责是动真格的,要将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可以说,真抓严管、狠抓落实,把问责条例这把利剑用起来,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一切敢于以身试法者都必然遭到严惩。

在现实中,一些地方和部门经常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现象,而一些党员干部也存在着肆意妄为、乱用权力等问题。之所以出现这么多的问题,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问责或者问责不力,这是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的重要表现。比如,有的领导干部拒不履行“一岗双责”,对下属的违纪行为不闻不问,就算处理也雷声大雨点小,最后不了了之。这样无疑难以形成强大的震慑作用,久而久之一些机关不良作风问题就慢慢凸现出来。

此外,当前之所以产生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问题,归其根本在于一些党的领导干部没有正确认识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把两者分离开来,甚至只想要权力、不愿担责任。权力和责任是对等的,管党治党不能有权力无责任。要把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一级压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巩固发展全党动手的局面。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主体责任。对那些领导不力、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或者屡屡出现重大腐败问题不制止、不查处、不报告的,无论涉及到谁,只要失职失责都要问责。此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必须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查处和问责力度,切实履行“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领导责任。只有这样才能根本上解决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党的观念淡漠、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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