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记者邓秋玲 通讯员刘小娃)为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安全驾驶意识娄烦公安现将本辖区
近期查处的酒驾案件及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人员曝光以强化警示教育曝光案例一
2022年10月3日20时50分许,李某某(驾驶证号:1401231976********)驾驶晋A25***小型普通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娄烦公安查获,经检测,李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李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
例
二
2022年10月4日21时36分许,王某某 (驾驶证号:1401231954********)驾驶晋AJH小型普通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娄烦公安查获,经检测,王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案
例
三
2022年10月4日21时50分许,冯某某(驾驶证号:1401231974********)驾驶晋A0C***小型普通客车,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娄烦公安查获,经检测,冯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6.8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定依法对驾驶人冯某某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提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酒驾、醉驾交通违法,均要付出沉重的法律成本:
●饮酒驾驶=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2000元罚款+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1000-2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
●饮酒和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身禁驾。
●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15日拘留+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我国对醉酒驾车违法行为,不管情节是否恶劣,是否造成后果,都按照“危险驾驶罪”定罪,处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
希望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切莫心存侥幸
漠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
遵规守法、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良好、有序、安全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