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讯】据香港电台报道,广东汕尾乌坎村村委会前主任林祖恋的上诉案,法院维持一审原判,裁定2项受贿罪成、1项串谋投标罪不成立,判监3年1个月,罚款20万元人民币。
案件於上周四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延至今日宣判。据了解,林祖恋3名家属获准旁听。消息指,法官在庭上表示,林祖恋认为刑罚太重的上诉,与检察院反对串通投标罪不成立的抗拆,理由都不成立。
现年72岁的林祖恋,2011年带领乌坎村村民,抗议官员私卖土地,引发大规模示威及警民冲突,之後获村民一人一票选为村委主任。今年6月,他表示要再上访取回土地後,被武警深夜破门入屋带走,指他利用公职受贿近60万元。案件上月一审宣判,林祖恋当时在镜头前表示不会上诉,其後在狱中改变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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