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中华新闻通讯社内蒙古讯(记者弓志平)为了不断增强统计资料的实用性,便于开发利用统计产品,实现一次投入、多次产出。作为全国首批地方统计资料电子化试点地区之一。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坚持 “顶格标准”,周密组织、精心部署,圆满完成统计资料电子化等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自治区统计局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于2021年11月启动。为有力有序做好各项工作任务。局主要负责同志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推动相关工作。为便于统筹协调,明确局综合处牵头负责此项工作,并指定专人专班推进落实。
二是健全制度保障,细化工作分工。为确保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在充分征求国家统计局资料中心和自治区档案局等部门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内蒙古统计局统计资料电子化标准》,确定电子化格式为带目录标签的双层PDF,便于后期多用途开发利用。明确了电子化工作的扫描方式、扫描色彩和清晰度、图像处理方案、目录书签、数据保护、验收标准和相关要求。并确定首批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在自治区、盟市两级范围内开展。同时,为了节省工作量和工作成本,及时组织全区12个盟市统计局梳理了已有PDF的年鉴数量和孤本数量,最终确定涉及资料数量共计800余本、30余万页。
三是强化精品意识,坚持顶格标准。本着“专业的事交给专业的人做”原则,在充分研究讨论征询各方面意见基础上,自治区统计局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助力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统计年鉴电子化任务。2021年12月,随着服务公司的进驻,内蒙古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正式开始。2022年2月,完成自治区本级统计资料电子化,6月底完成各盟市统计年鉴电子化,7月组织专家组和各盟市统计局进行了质检验收,采取抽样检测和全面检测两种方式。抽样检测即专家组随机抽样检测,比例不少于12%;全面检测即各盟市对本盟市的电子化年鉴进行逐一检测。全部工作完成后,将《内蒙古统计年鉴》(1982—2021)全系列39册及其他有关电子书报送至国家统计局,并加载至中国统计资料馆电子书系统。
四是坚持以点带面,做好基础工作。电子化工作完成后,自治区统计局以此为契机,改造了统计资料馆,将扫描完毕的区、盟市两级纸质统计资料,连同未进行电子化的旗县、部门统计资料重新编目入柜,加强管理。同时,在局内网新建了“内蒙古统计局电子资料馆”栏目,及时发布电子化成果和相关信息。此外,内蒙古统计局将盟市电子化工作纳入《各盟市年鉴编印工作考核办法》,并提出具体要求,包括盟市每年配套制作带文本目录PDF版电子年鉴,督促所辖旗县制作PDF文件并报送自治区,按权限加载内外网等,以考核推动盟市年鉴的电子化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内蒙古统计资料电子化工作的完成,标志着内蒙古统计资料馆藏事业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同时,通过此项工作,也进一步检验了自治区统计局牢固树立“马上办、勇创新、争一流”的工作作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