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农房改善应从“有居”到“优居”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杨晓峰    发布时间:2022-07-29    


       农村住房安全和住房条件直接关系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切身利益。要通过畅通“进城入镇购房、加固改造、原址翻建、选址新建”多种改善模式,让农民过上与时代同步的现代城镇生活,助推乡村振兴“加速跑”。

       改善农村住房条件,是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任务,也是促进共同富裕的有效途径。在高质量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同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推进农房改善要树立底线意识,守好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历史文化保护等底线,一切行动都要以满足农民群众的切实需求为出发点,防止片面地算经济账、盲目追求快速出成效,要避免出现“强拆”“被上楼”“被改善”“被美化”等现象。要让新农村更有品位、更有特色、更有底蕴,让农民群众在享受现代城镇生活的同时更具归属感、幸福感

农房改善要把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挺在最前面

        农房是农民的住房,改善行动要明确“农民主体、自我更新,政府支持、分类施策,规范操作、严守红线”三条工作原则,有效调动农民自我更新住房、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准确把握农房改善的“时”与“势”、“变”与“不变”,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居者优其屋”。在改善行动组织实施的初期要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充分了解不同地区、不同村庄、不同农户的改善需求,真正做到“农民主体”。

       全国政协委员连玉明认为,特色小镇是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双向推进过程中的战略支撑点,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嵌入式创新平台。农房改善既要让房屋变得更“漂亮”,还要让村庄变得更“活力”。农房改善要结合特色小镇发展,特别重视与田园乡村建设、传统村落保护利用衔接起来,引领特色田园乡村、传统村落、农房改善项目等串点连线成片,形成良好的区域联动、集聚示范效应,带动乡村面貌整体提升。要与农业产业发展融合起来,统筹考虑农民的生活就业,围绕村庄打造产业链,培育乡村旅游、电商物流等新产业新业态。(作者:杨晓峰系中华时报记者,中国建设媒体记者)


责任编辑:杨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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