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度者,正之至也”,法治是保障乡村治理成效的根本手段,是服务乡村经济发展、建设文明乡风、振兴乡村文化的关键支撑。当下应做好乡村法治工作,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拓宽法治宣传渠道,下好普法“先手棋”。法治的根基在人民,要让法治在乡村落地生根,把“纸上的法律”变为“行动中的法律”,需要每一位乡村群众知法、守法、用法。加强乡村普法工作,在群众心中埋下法治“种子”势在必行。一方面,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由职能部门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开展《民法典》等与乡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行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制作宣传栏等,让常态普法与专题活动并举。另一方面,在乡村建立专门的法律服务咨询平台,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让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时能够获得最直接的指导和帮助,将法治送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理。
搭建法律服务队伍,注入人才“助推剂”。“为政之要,莫先于用人”,建设一支乡村法律服务队伍、壮大乡村法律人才“枝干”,是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的根本支撑,是乡村运用法治开展工作的基本要求。推进乡村法律服务队伍建设,首先要立足乡村党组织,对村干部开展基础法律培训,让村干部具备基本的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能力;其次要组织专业的法律服务志愿者进乡村,让法律专业的大学生或律所律师“扎根”基层,让乡村群众能够更好、更专业的运用法治武器;最后要为乡村法律人才做好后勤服务保障,用温暖的服务滋润人才,让法律人才愿意留在乡村、建设乡村。(作者:杨晓峰系中华时报社记者,中国建设媒体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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