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存在问题与建议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杨晓峰    发布时间:2022-06-29    


近年来,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各地均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建设,把环境卫生治理摆在重要位置,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要切实改善村寨人居环境,加快村寨治理建设的步伐,需下大气力,进一步加大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力度。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一直在下大力推动,但落实到村组时不同程度存在上紧下松、上热下冷的“温差”现象。没有从抓不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就是打不开乡村振兴突破口的高度来充分认识这一问题,仅把其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导致工作重安排轻督促,重形式轻实效。二是宣传发动不到位。部分村寨特别是少数民族聚居村寨群众良好卫生习惯没有形成,乱扔乱倒问题没有彻底根治。三是经费保障不到位。一方面,乡镇投入资金力量有限;另一方面,大多村的集体经济较弱,垃圾收集转运收费制度尚未建立或执行不到位。不能满足各村常态化整治投入需要。四是自治组织全程介入不到位。农村自治基础较为薄弱,村规民约、寨规民约未发挥引导和约束作用。组管委、乡贤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在农村环境卫生整治过程中参与度不高、权威性不足,作用发挥不明显。五是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到位。党在农村领导一切工作的能力受到弱化。村党支部成员能力素质与新形势下推动和服务好乡村振兴工作不适应、不匹配,在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教育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方面号召力不强、群众响应不积极。


由此,建议:一是完善农村治理机制。深入开展平安建设,村级要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机制为骨架,因地制宜与组管委、寨管委等自治组织相结合,充分发挥作用,助推文明乡风。二是引导农村移风易俗。持续推进“先进户”“模范户”“示范户”等典型榜样评比工作,村级按照法定程序对《村规民约》进行修订完善,把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作为其中重要内容,让《村规民约》从墙上真正走进群众家中。强化村规民约约束引导作用,重点整治农村生活垃圾随手乱扔、无人过问等突出问题,开展村庄清洁行动攻坚战。三是发挥自治组织作用。围绕创新自治模式、推选能人代表、规范工作职责和建立运行机制,建强组管委、寨管委和乡贤会等自治组织,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引导村民发挥主体作用,强化群众的事情群众议、群众干、群众管,激发广大群众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参与环境卫生整治的热情。四是提升农村基础设施保障水平。上级部门应加大资金项目的扶持力度,实现30户以上自然村寨垃圾收运设备全覆盖。为实现垃圾处置“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创造良好物质条件。五是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村民小组长,注重加强村两委领导班子履职能力建设,加强村党支部对农村一切事务工作的具体领导,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作者:杨晓峰)


责任编辑:杨晓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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