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管理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点多面广、纷繁复杂的工作,瓦斯、煤尘、水、火和顶板灾害时刻威胁着企业安全发展和职工生命健康,任何的侥幸和麻痹都有可能让企业生存陷入困境,让职工生命陷入绝境。安全工作必须时刻保持“满弓”状态,不能够有松口气、歇歇脚的想法,必须依靠树立法治理念、培养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强化法治监督来抓好安全工作。
树立法治理念抓安全。要心中有法,自觉把法律法规作为安全生产活动的最高行为准则,坚持带头守法、依法办事。要心中畏法,敬畏法律的权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法》,牢固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要心中崇法,践行“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这一法治价值实质,将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融入各项工作当中。
培养法治思维抓安全。要有法必依,按照安全管理必须坚持合法性优先这一原则,系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审视实际工作中安全制度、程序措施的合法性,坚决摒弃行政命令式抓安全,推动安全工作由“人治”向“法治”转变。要行事有序,注重公平正义,尊重职工在安全生产活动中的民主、自由和权利,保障职工生命权、健康权。要依法用权,将安全管理行为置于法律框架内,干部依法履职,职工按章操作,确保每一项安全制度都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地落实。
运用法治方式抓安全。要依法决策,在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和制定安全生产制度时,一定要先学法,坚决杜绝经验主义和违规决策。要依法管理,树立现代法治管理理念,统一规范各类安全管理行为,摒弃各自为政,避免层层加码,杜绝朝令夕改,扰乱基层安全生产正常运转。要依法落实,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安全管理行为,确保企业长治久安。
强化法治监督抓安全。要突出严字当头,不断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力度,将责任追究的惩处戒尺立起来,对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要突出实字打底,抓牢抓实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切断隐患产生和转化成事故的源头,从根本上防范事故。要突出细字着力,安全事故源于细节,必须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的理念,抓好细节管控,形成安全生产良好习惯,防患于未然。(白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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