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陵桥派出所“我为群众办实事”——及时救助一名流浪男子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申亮    发布时间:2022-05-04    

中华时报山西讯(记者申亮2022年5月3日上午,一男子到坝陵桥派出所值班室求助称:其系山西汾阳人,从杭州回来,现身无分文,无处可去,无法回家,求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田四梅、刘赟了解了报警人的基本情况和求助事项后,一边安抚报警人情绪,送来矿泉水和口罩等,一边联系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经过进一步了解得知,报警人张某,28岁,山西汾阳人,其3月份去杭州打工,因未找到工作,随身携带的现金全部花光,手机也因筹集路费被其卖掉换钱。杭州市救助管理站为其出具证明,购买火车票,来到太原。到太原下车后无处可去,文庙派出所民警给其二十元钱,自行前往太原市救助站。4月10日下午因在救助站内就餐后出现身体不适,120将其送往太原市中心医院,经医院检查后身体无异常,出来后就直接走到最近的派出所求助。                我所民警一边安抚张某情绪,一边与其交谈,经进一步了解到,其父母离异,父亲在山东打工,母亲改嫁,家中无人管,到杭州打工,没找到工作,钱也花光了,无法回家。         随后,民警联系太原火车站、太原市救助管理站和汾阳西河乡派出所,了解离并相关规定和手续。得知现有的疫情防控政策其暂时不能离并,只能将其送往太原市救助管理站。         因目前疫情防控,民警为其联系救护车,120工作人员表示,现在车辆和人员紧张,无法将其送到救助站;因其本人无手机,无法出示两码,救助站在万柏林区,无法前来救助。后经过与太原市救助站沟通,由我所民警采取防护措施,点对点将其送至太原市救助站,为其提供进一步救助。mmexport1651634636887.jpg

责任编辑:申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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