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人治教科书——读《商君书》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曾德雄    发布时间:2022-04-12    

提起法家,人们首先想到韩非,其实李悝、商鞅才是法家的鼻祖。商鞅出生于公元前390年,比管仲(前723年)晚了三百多年,比孔子(前551年)晚了一百多年,比李悝(前455年)晚六十多年,比韩非(前280年)早一百年。商鞅死于公元前338年,活了52岁。

商鞅是卫国(今河南安阳)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卫国国君是姬姓公孙氏,因此商鞅也称卫鞅、公孙鞅,后封于商,后人称为商鞅。商鞅年轻时好刑名(法家)之学,在魏相公叔痤门下任中庶子。公叔痤临终前将其推荐给魏惠王,惠王不能用。商鞅闻秦孝公下令求贤,乃离魏去秦,在秦孝公的支持下先后两次在经济、政治、文化、教育方面进行了变法。新法令推行几年后,秦国国力强盛,军队战斗力大大增强。孝公去世后,太子秦惠王继位。商鞅在变法期间,因执法较严引起秦贵族的怨恨,告商鞅谋反,派官吏逮捕他。商鞅逃跑失败,被带回都城遭惠王车裂,并灭其族。印象中这类法家人物的下场似乎都不太好。

商鞅变法的内容主要是军功授爵、重刑轻赏、使民农战、抑制商业、打击游宦、禁绝私议,综括起来,就是统一(壹):一本、一教、一言、一刑、一赏,可谓后世大一统的先声,将秦国整个国家变成一个庞大的军事组织、战争机器,将每个人变成这架庞大机器上的一个螺丝钉,泯灭所有人的全部个体性和差异性,一切以提升军力、战胜敌人为依归,终极目的是吞灭六国、统一天下。这些变法对中国历史产生了持久深刻的影响,我们常说中国政治是“儒表法里”,这个“法里”就滥觞于商鞅这里。

这些变法在《商君书》中都有记载。《商君书》第一篇是“更法”,讲变法的必要性,尤其是鼓动秦孝公只管去做,不必理会天下人的议论:“有高人之行者,固见负(非)于世(高人总会被世人非议);有独知之虑者,必见惊于民(有独特思想的人必定会让民众觉得惊异)。”“民不可与虑始,而可与乐成(不能想着跟民众艰苦创业,他们只会享受最后的成果)。”“至德者不和于俗,成大功者不谋于众。”“是以圣人苟可以强国,不法其故;苟可以利民,不循其礼。”这就是典型的人治宣言了:为了富国强兵,只管去做,完全不必理会民众的意愿。相比民主国家一切付之公议、动不动全民公投,实在判若霄壤。

第三篇是“农战”,集中反映了商鞅农战至上、抑制商业的思想。他说:凡人主之所以劝民者,官爵也;国之所以兴者,农战也。今民求官爵,皆不以农战,而以巧言虚道,此谓劳民。劳民者,其国必无力;无力者,其国必削。主张将官爵与农战相连,而不是其他:“豪杰务学《诗》、《书》,随从外权;要靡事商贾,为技艺,皆以避农战。民以此为教,则粟焉得无少,而兵焉得无弱也?”摒弃(儒家)学问和商业,主张以农战授予官爵。

事实上商鞅经常贬抑儒家,主张彻底摒弃:“农战之民千人,而有《诗》、《书》辩慧者一人焉,千人者皆怠于农战矣。”“《诗》、《书》、礼、乐、善、修、仁、廉、辩、慧,国有十者,上无使守战。国以十者治,敌至必削,不至必贫。国去此十者,敌不敢至,虽至必却(退却)。”“其境内之民,皆化而好辩、乐学,事商贾,为技艺,避农战。如此,则(离亡国)不远矣。”(“农战”)“国有礼、有乐、有《诗》、有《书》、有善、有修、有孝、有弟、有廉、有辩,国有十者,上无使战,必削至亡;国无十者,上有使战,必兴至王。”(“去强”)将好辩、乐学、商贾、技艺与农战对立起来,认为都是亡国之兆、亡国之途。

商鞅特别强调“壹”:“圣人之为(治理)国也,壹赏,壹刑,壹教。”(“赏刑”)就是思想统一、步调一致的意思,按他的说法,“凡治国者,患民之散而不可抟(专)也,是以圣人作壹,抟(专)之也。国作壹一岁者,十岁强;作壹十岁者,百岁强;作壹百岁者,千岁强;千岁强者王。君修赏罚以辅壹教,是以其教有所常,而政有成也。”(“农战”)国家只要思想统一、步调一致,很快就可以富强起来。为何“壹”有这么大的功用呢?这是因为“壹则少诈而重居,壹则可以赏罚进也,壹则可以外用也”(“农战”),也就是我们现今说的“军民团结如一人,试看天下谁能敌”的意思。商鞅口中的“壹”后来演变成西汉初公羊学家的“大一统”,并植入我们的民族血脉,成为当仁不让的政治正确。

第五篇是“说民”,“民”在商鞅心目中就是供驱使用于农战的工具,对他们不必有任何的尊重,而且法(律)、政(治)必须要居于民众之上,成为民众完全、彻底的主宰,否则就会亡国:“辩慧,乱之赞也;礼乐,淫佚之徵也;慈仁,过之母也;任誉,奸之鼠也。”“八者有群,民胜其政;国无八者,政胜其民。”“民胜其政,国弱;政胜其民,兵强。故国有八者,上无以使守战,必削至亡。国无八者,上有以使守战,必兴至王。”(“说民”)

尤其是,商鞅认为一定不能用好人来管治民众,一定要用坏人、奸人来管治民众,只有这样才能不生乱、天下太平、国家强盛:“用善,则民亲其亲;任奸,则民亲其制。”“合而复者,善也;别而规者,奸也。”“章(彰)善,则过匿;任奸,则罪诛。过匿,则民胜法;罪诛,则法胜民。”“民胜法,国乱;法胜民,兵强。”“故曰:以良民治,必乱至削;以奸民治,必治至强。”(“说民”)意思是用好人治理民众,民众就只会亲近这些好人;用坏人治理民众,那么民众就会亲近国家的制度。民众团结联合起来就会互相掩盖过失,这就是所谓的善;使民众疏远分开,互相监督,这就是所谓的奸。表彰良民,民众的罪过就会被掩盖起来;任用奸民,民众的过错就会受到惩罚。民众的错误被掩盖,那么民众就会凌驾在法规之上;民众的罪过受到惩罚,那么国家的法规就能压住民众。民众凌驾在法规之上,国家就会混乱;法规压制民众,国家的兵力就强大。所以说,用良民管理国家,国家一定会乱、弱以致最后被灭亡;用奸民管理国家,就一定能治理好国家,直到强大。这很能解释为什么中国历史上“权力永远作恶”的历史事实。

军功授爵是商鞅的一大创举,“圣人以功授官予爵。”“利禄官爵抟(专)出于兵,无有异施也。”“富贵之门,要存战而已矣。”“富贵之门必出于兵。”(“赏刑”)商鞅在很多篇章中反复论述军功授爵:“授官予爵出禄不以功,是无当也。”(“靳令”)尽管军功授爵在当时甚至之前已经在一些国家开始了,比如齐国、魏国等,区别在于这些国家都保留了原有的贵族政体,只是另开军功授爵的上升通道。而商鞅则是彻底打破、取缔原来的贵族体制,以军功授爵为唯一上升通道,这种做法是亘古以来第一次。这一变法的影响是巨大的,直接的效果是秦始皇吞灭六国、统一天下,但最终且恒久深远的影响是刘邦以布衣之躯提三尺剑攘夺天下。这种影响赓火不灭,延续至今,它重塑了中国先秦社会结构、决定了中国几千年历史走向,也塑造了中国人的全部心智。

为了彻底打破原来的贵族政体,商鞅提出“编户齐名”,所有人一律平等,重新登记造册:“四境之内,丈夫女子皆有名于上,生者著,死者削。”(“境内”)这就从根本上打破、取缔了原来的贵族等级制度。既然所有人全部变为庶民,那么法律面前就人人平等了:“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即便以前有功、有善,忠臣孝子、守法之吏,只要犯了王法,都“罪死不赦,刑及三族”。(“赏刑”)

所有人都成为编户齐名以后,商鞅进而提出“弱民”的主张:“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政作民之所恶,民弱;政作民之所乐,民强。”“民辱则贵爵,弱则尊官,贫则重赏。”(“弱民”)对民众,一定不能尊重、使之富强,必须要羞辱、弱化、使之贫困。

弱民的途径,梳理商鞅的论述,大致有二,一是“利出一孔”:天下人要获得利益,只有通过君王这一个途径,以此将民众的生存之本牢牢控制在君王手中:“利出一孔者,其国无敌;利出二孔者,国半利;利出十孔者,其国不守。”(“靳令”)“利出一孔则国多物,出十孔则国少物。”(“弱民”)利出一孔并不是商鞅的首创,几百年前的管子早就提出过这样的主张:“利出于一孔者,其国无敌;出二孔者,其兵不诎;出三孔者,不可以举兵;出四孔者,其国必亡。”(《《管子·国蓄》》)商鞅无疑将管子的主张推进了一大步。二是控制人的思想,这方面的论述非常多,比如“圣王之治也,慎为、察务,归心于壹而已矣”(“壹言”)、“所谓壹教者,博闻、辩慧,信廉、礼乐、修行、群党、任誉、清浊,不可以富贵,不可以评刑,不可独立私议以陈其上。坚者被,锐者挫,虽曰圣知、巧佞、厚朴,则不能以非功罔上利(欺骗君王获取功利)。”(“壹教”)控制了物质和思想,基本上就控制了人的生存之本、立身之基,如此一来不弱民也不行了。

人治的前提和目标都是“定于一尊”,而且上不封顶,“无远弗届”。对此商鞅也有论述,按他的说法,“古者,民藂(丛)生而群处,乱,故求有上(君)也。”(“开塞”)“君尊则令行,官修则有常事,法制明则民畏刑。”(“君臣”)这是当时的人普遍的想法,事实上我们现在也还是这种逻辑,认为天下这么大必须要有一个“大统领”(君)才能稳定局面。要做到这一点,这个“大统领”(君)必须要有“威”:“威,以一取十,以声以实,故能为威者王。”(“去强”)“权制独断于君则威。”(“修权”)“威”从何而来呢?商鞅认为来源于“刑”:“刑生力,力生强,强生威。”有了“威”就有了“德”,“德”的目的在于赋予一切行为以正当合理性:“威生德,德生于刑。”(“说民”)“王者刑用于将过,则大邪不生;赏施于告奸,则细过不失。……此吾以杀刑之反(返)于德而义合于暴也。”(“开塞”)“刑”和“德”在商鞅这里有机统一了,这显然大有异于儒家的仁政爱民主张。

商鞅不仅不爱民,反而一心要“制民”、“胜民”、“愚民”、“弱民”,也就是“以人民为敌”、“与人民为敌”的意思。这方面的论述非常多,比如“昔之能制天下者,必先制其民者也;能胜强敌者,必先胜其民者也。故胜民之本在制民,若治于金、陶于土也。本不坚,则民如飞鸟禽兽,其孰能制之?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画策”)“制民”、“胜民”的手段途径很多,最常规的是严刑峻法:“重刑而连其罪,则褊急之民不斗,很(狠)刚之民不讼,怠惰之民不游,费资之民不作,巧谀、恶心之民无变也。”(“垦令”)除此之外还有“发动群众斗群众”这一法宝:“国以善民治奸民者,必乱至削;国以奸民治善民者,必治至强。”(“去强”)其整个逻辑就是:“然则天下之乐有上(君)也,将以为治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于治,而治莫康于立君,立君之道莫广于胜法,胜法之务莫急于去奸,去奸之本莫深于严刑。”(“开塞”)

商鞅是法家的鼻祖,无愧于中国的马基雅维利(1469 年—1527年),而且早了近两千年。我们读商鞅,经常会有不期而遇的会心之感,因为他的很多论述跟我们的生活经验很契合,尽管都是些很不好的经验,但那也只不过因为我们是“民”而不是“君”(“治人者”)的缘故,后者可能至今都会奉商鞅为圭臬,比如这些:“世之为治者,多释法而任私议,此国之所以乱也。”(“修权”)“人主为法于上,下民议之于下,是法令不定,以下为上也。”(“定分”)“故主贵多变,国贵少变。”(“弱民”)事实上这样的治国理政智慧在商鞅那里比比皆是。

读这本书还获得另一个有趣的体验。我读的版本是中华书局“新编诸子集成”的《商君书锥指》,蒋礼鸿撰。蒋礼鸿先生字云从,生于19162月,卒于19955月,浙江省嘉兴县人。早年为之江文理学院文学士,后历任杭州大学中文系教授,汉语史博士生导师。著有《商君书锥指》、《古汉语通论》、《义府续貂》、《怀任斋文集》、《敦煌变文字义通释》等书,是一位相当老派的知识分子。网上有一篇“蒋礼鸿自述”,其中提到了这本书:“我从来没有什么预定的写作计划,觉得有什么好写就写一点。在重庆,写了一部校释《商君书》的书,叫做《商君书锥指》,向教育部学术审议会申请学术奖励,得到第三等奖。凭此升任为中央大学讲师,那时我二十九岁。有一位专家萧公权先生有如下的审查报告:‘本著作参采订正今昔诸家之说,并下己意整理古籍,颇称该备。议论亦每有独到之处。而允当朴实,一洗穿凿之弊,尤为难能可贵。《商君书》殆当推此为善本矣。’对于他提到我的议论和一洗穿凿之弊的话,我颇以为知己。”萧公权先生是著名学者,他的《中国政治思想史》对我影响很大。

蒋礼鸿先生在这本书的“例言”中提到“一九四九年一月,友人永嘉王季思自广州寄示《朱氏解诂》定本”云云,王季思就是著名学者王起先生,其哲嗣王则楚是广东舆论界的名人,多年来我们厮混在一起。上个月在芳村的尚水庄我跟他提起这篇“例言”,撺掇他写回忆录,趁现在记忆还清晰精力尚旺盛赶紧打捞保存这些珍贵的历史文化记忆。他一以贯之地笑而不语不肯给个肯定答复,似乎志不在此。

这也算是读这本书的另一种会心指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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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411日星期一

 

曾德雄:广州市社会科学院城市文化研究所所长,广州市人大代表,哲学博士

 


责任编辑: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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