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河南讯(记者:韩永平 通讯员:李娟)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确保岁末年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日,东关派出所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及《于全县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本辖区实际状况,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固始县公安局东关派出所民警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拉网式排查,组织警力对辖区各出租房屋、商铺进行摸排检查,检查是否存在非法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重点对烟花爆竹销售商铺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督促业主合法经营,做好各项安防措施。

经过排查发现,固始县蓼城街道办事处南山头附近“祭祖、祭祀”用品专卖店内,非法储存大量烟花爆竹,检查民警立即对其扣押。

违法行为人梁某(男、汉族、44岁,固始县城关人)、黄某某(女、汉族、49岁,固始县城关人)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固始县公安局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对其二人进行行政拘留十日处罚。

下一步,东关派出所将继续加强日常巡查,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督促重点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火灾防控措施,强化对各类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的侦办工作,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广大群众度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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