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反垄第一把火烧向了腾讯、阿里、B站、京东

来源:南方日报    作者:南方日报    发布时间:2022-01-06    

1月5日,市场监管总局网站公布一批行政处罚案件,涉及腾讯、哔哩哔哩、阿里巴巴等企业。每个案件处罚金额均为50万元。


其中,涉及腾讯的有: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深圳市红杉煜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广西叫酒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腾讯、红杉煜辰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青岛海信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海信网科、腾讯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与河南和谐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腾讯、和谐汽车50万元罚款。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念念分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腾讯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腾讯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永辉云创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腾讯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北京有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腾讯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上海华晟领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收购北京明略软件系统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腾讯、领飞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IngageApp Global Limited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腾讯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涉及阿里巴巴的有


市场监管总局对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与贵阳星力百货集团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阿里网络、贵阳星力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市场监管总局对杭州阿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市讯捷贸易有限公司、贵阳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收购贵州泛亚信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阿里创投、郑州讯捷、贵阳广电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涉及哔哩哔哩的有:


市场监管总局对哔哩哔哩股份有限公司收购VERSA Inc.股权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哔哩哔哩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涉及京东的有:


市场监管总局对宁波誉衡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与江苏京东邦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合营企业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分别给予宁波誉衡、京东邦能各5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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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集中是指下列情形:


(一)经营者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


(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决定性影响”。


《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集中达到国务院规定的申报标准的,经营者应当事先向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申报,未申报的不得实施集中”。



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监管不断加码


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反垄断执法机构对企业合并、收购等经营者集中行为的事前控制。经营者集中的申报标准之一为“参与集中的所有经营者上年度的全球营业额合计超过100亿元,并且至少两个经营者在中国境内营业额均超过4亿元”,如符合即需要事先申报。


这次处罚的案例均未依法事先申报,因此遭到了行政处罚。


其实,从2020年末开始,互联网领域经营者集中已成为反垄断监管重点。互联网平台具有较强的网络效应和规模效应,尤其是头部平台,占据具有绝对优势的用户和数据资源,利用资本优势纵横捭阖,渗透入不同领域市场。


此次被处罚的13起案例均可以看到头部平台投资枝蔓的延展。



2021年互联网领域共有85件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被处罚案例。



去年3月1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发布对腾讯收购猿辅导、百度收购小鱼集团等10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的处罚决定书。4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又公布对9起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认定腾讯、美团、滴滴、苏宁、蚂蚁金服等公司的相关并购案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


7月7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对22起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其中8起涉及滴滴、6起涉及阿里、5起涉及腾讯、2起涉及苏宁、1起涉及美团,单一案件顶格处罚50万元。


7月24日,腾讯音乐合并被追溯处罚。


11月20日,国家反垄断局成立后的第三天,公布了43起互联网领域未依法申报经营者集中案的行政处罚,其中13起涉及阿里、13起涉及腾讯,百度、京东、美团、58集团各3起,苏宁易购、滴滴各2起,字节跳动、新浪、百世各1起(部分有交叉)。


向前追溯与事前审查并重


从一年来的反垄断执法动态可以看出,对平台企业的投资合并向前追溯与事前审查并行。


此次公布的13起处罚案例,违法交易时间最早是2015年,最近的是2020年11月底腾讯与红杉煜辰收购在线酒水零售平台“酒小二”。而在此前的处罚案例中,曾追溯处罚十年前的违法交易。


可见,企业此前的应申报未申报案件,仍会被纳入监管范围。


此外,值得关注的是,事前审查逐渐成为反垄断创新监管的新方式。


2021年7月份市场监管总局叫停虎牙、斗鱼合并,系国内互联网领域首例禁止集中案件,对规范互联网行业投资并购、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具有重要意义;11月18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挂牌国家反垄断局,设置反垄断执法一司、反垄断执法二司和竞争政策协调司三个司局,其中反垄断执法二司负责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开展数字经济领域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等。


监管信号非常清晰,平台企业应更谨慎对待投资并购行为,研判风险,及时申报。


而且,目前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处罚顶格为50万元,一直有声音争议处罚力度不够。在去年10月首次提请审议的反垄断法修正草案中,大幅提高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的惩罚力度。


修正草案第58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实施集中,且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由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实施集中、限期处分股份或者资产、限期转让营业以及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的状态,处上一年度销售额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处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这一条款一旦通过,将对企业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产生更大的威慑力,给企业投资并购行为加上“紧箍咒”。
责任编辑:中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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