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提出,全省城镇落户不设任何限制,简化户籍迁移手续,促进各类人员顺畅流动,引导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等人群落户城镇,实现城镇人口服务管理由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转变。积极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条件。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建设。充分利用东西部协作机制,加强劳动力跨区域精准对接,提高劳务输转质量。推动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户籍劳动者享有公平的就业机会、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劳动者同工同酬。探索建立新业态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机制。
《规划》提出,以数字化助推城市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城市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提高城市治理科学化、智能化、精细化水平。强化信息技术在公共卫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方面的运用,全面提升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集中力量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持续带动就业增收。加强农村人口向城镇集聚,尽快形成平等竞争、规范有序、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统筹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就地创业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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