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拟明确: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5-09    

华时报北京讯(记者 杨晓峰 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拟明确,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臧铁伟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时透露了上述信息。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十一次委员长会议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426日至29日在北京举行。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的法律案有9件。

关于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三次审议稿),臧铁伟介绍,20206月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和12月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对乡村振兴促进法草案进行了两次审议。根据各方面意见,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草案三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

一是在本法中进一步强调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性,并增加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保障种子安全等内容。

二是在总则中突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容,并增加中国农民丰收节的规定。

三是健全支持乡村产业发展的内容。

四是完善对乡村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定。

五是充实支持城乡融合发展的内容,并严格规范村庄撤并,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违反法定程序撤并村庄。

六是加大乡村振兴的支持保障力度,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

责任编辑:杨晓峰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