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年1月24日,吴敬琏和夫人周南在家中度过91岁生日
2021年1月24日,是吴敬琏先生91岁生日,我在群里读到回顾他积极倡导市场经济的贡献的祝寿文,看到他神采奕奕的相片,深为感动。回想1984年起,我与吴敬琏的交往,历历在目,受益匪浅,应该留下文字。
当时,吴敬琏担任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动态组组长,我担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综合组组长,简称“经济中心”和“法规中心”,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两个兄弟单位;吴敬琏的动态组与我的综合组(即动态)对口交流和互补。
在一些会议上,我每听吴敬琏的发言,均受启发。他常向我了解立法动态,我把编写的上报中央和有关部门的立法动态《简报》和我单位出版的《内刊》,每期发给他。有时他为向中央写报告,急需相关立法材料,我及时送到他的办公室。1988年起,我担任顾明(国务院原副秘书长兼经济法规研究中心总干事,新任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的秘书,顾明在1970年代任国家计委(发改委前身)常务副主任,曾是吴敬琏的老领导,很熟悉。我继续与吴敬琏保持合作,我也从中了解经济界的最新动向,受益匪浅。
吴敬琏一直积极呼唤加强法治建设,以保障改革开放的健康发展。这对新兴的经济法治建设的发展很有意义,我钦佩不已,对他有求必应,责无旁贷,成忘年交。
1992年4月,吴敬琏向中共中央提出将市场经济确立为我国经济改革目标的建议。同年10月,中共十四大召开,会议决定,发展市场经济,进一步改革开放。举国上下,开始探索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
吴敬琏被誉为“吴市场”,他的讲话和论文,言必谈法治,在宏观经济领域进一步努力拉动经济法治建设的向前发展。
为此,我撰文《建立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律体系》论文,在吴敬琏主编的《改革》杂志1993年第3期刊载,不断被有关会议印发,被报刊转发,成了当时的指导性文章,获奖证书盖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徽)”公章。

1994年1月底,在迎新年的聚会上,他把我叫到一边,详细打听外国经济法的资料并索要,外语版也行。我说,正好我参与编译出版《外国经济法》日本卷和南朝鲜卷,两国在战后的经济起飞,是加强法治的结果,这是两国的“经济法律大典”所构建的制度运作架构,亟待我国借鉴,以至顾明同志努力调动各方资源,近日终于出版,五大册,近2000万字,可以送给他。他喜出望外,说是近日要向中央写报告,叮嘱我务必尽快给他送去。我回办公室发现,手头的一套样书已给别人,立即请下属同事再找一套来。

本书封面说明:
《外国经济法》顾明手书
四位顾问:
习仲勋,第一副委员长
彭 冲,常务副委员长
陈慕华,副委员长兼经济委员会主任
王汉斌,副委员长兼法律委员会主任
主编:
顾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
1991年此书出版,现为30周年。当年这些老领导对出版此书的大力支持,其音容笑貌,恍如昨日。
如今,96岁的王汉斌前辈健在,其他均已驾鹤西去。感怀他们留下的宝贵遗产,深感历史的责任重千钧。
1991年,本书出版时,为南朝鲜,次年建交改称韩国。

本书由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组织编译:
会长顾明,副会长:芮沐、江平等;
中国经济法研究会研究部主任俞梅荪。

南朝鲜(即韩国)的经济法大典,卷一目录(共三卷,1000多万字)。战后韩国的经济起飞,是有完备的经济法治为基础,使各种经济活动都能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上图为卷一目录的财政法编

土地法编的具体条文
没想到,我随即突然被捕,未能送书,心急如焚,在等待释放的过程中,只开庭一次,江平等两位律师到庭,没有任何家人和同事到场,不准写信,断绝与外界的任何联系。江平大律师为我作无罪辩护,慷慨陈词,公诉人哑口无言,当庭撤销一个莫须有的罪名,法官说我没事了,但却迟迟不释放。当年我身强力壮,可以爬墙和打斗,无奈看守所的高墙电网,荷枪实弹的重兵把守,未能越狱,念念不忘的送书之事,无法落实。
没想到,12月底,我竟被判刑三年,押送北京市第二监狱服刑。家人和同事终于可以来探监了。我赶紧拜托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同事张秘书,用我在他那里的300元(我是作者,购书为半价)操办,尽快把书送达敬琏同志,他熟门熟路,立即照办了。

尽管遭遇天灾人祸,不可抗力,由于此书对敬琏先生的意义重大,使我难以释怀,无奈一年之后才送达,耽误了敬琏先生要不断向中央建言献策,参与经济决策的大事,我羞愧难言,无地自容。
我身居要职,突然受人构陷,蒙冤被捕,人间蒸发,任何事情都不能交接,给各方造成了极大的伤害,我的罪过不在案内,却在案外,心如刀绞,欲哭无泪。
我身陷囹圄,1993年的那篇获奖论文,继续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办的《管理世界》杂志、《人民法院报》等十多家报刊刊载,达一年,继续呼唤中共十四大刚刚倡导的发展市场经济的法治建设。

《1978~1995年的中国法学文献计量分析》(华东师范大学信息学系李华、范并思)提到我的论文被计量分析显示:在中国高产法学家一览的第十位,中国高被摘率法学家一览的第七位;为此,我竟被认为是中国法学研究的二十四位核心作者中的第六位,使我震惊,不胜荣幸之至。无奈,我已成报国无门的无业游民,多年未写论文,后来写的论文都难以发表,抚今追忆往昔,伤感悲叹。如前世今生,恍如隔世。

由此可见,我国的法治建设和市场经济的健康运作,路漫漫其修远兮。
——2021年1月24日午夜2时匆笔,1月31日修订于我蒙冤陷入囹圄27周年日。
注:国务院经济研究中心后为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后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我在吴敬琏生日之夜的感言被《思考者》主编张建宁先生及时发出,现又帮助我补充修订,精心编辑,再次推出,这位80后的年轻人对吴敬琏前辈的喜爱,使我深为感动。

俞梅荪,1953年生,北京大学法律系经济法学专业毕业,师从芮沐教授;1984至1994年,在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国务院办公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从事经济立法,在中南海工作十年,其中后六年担任顾明同志的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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