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时报讯(记者 杨晓峰) 中国土地问题是历代政权的基本核心问题。我国从有帝制以来,对土地权益的划分,无非是两种形式,即国有和私有。两千多年来直至今天,这一"双权"模式,总体上没有发生过根本性的变化。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土改",将民国以前的"私有"部份,变成了"集体"。以村为单位的土地,个人不享有"小私权",而村民组织成员则共同享有"大私权"。国有和集体土地的区别,大体就是城市和农村的区别。这一制度的设计,较之史上,无疑具有积极进步的意义。它从根本上抑制了大规土地兼并的可能,铲除了史上屡屡出现的豪强门阀赖以滋生的土壤,对社会稳定立了大功。
历时半个多世纪的现行土地政策,其设计初衷,还是深得民心的。但践行以来,如何做到地尽其利,存在诸多政策禁区,导致赖以土地的城乡经济发展,长期出现周期性制约。尽管对农村土地政策,进行过多次调整,但集体土地效能的发挥,却始终未尽人意。尤其是随着城市化的高歌猛进,国有土地不断蚕食集体土地,钢筋水坭不断向良田沃野延伸,城乡壁垒仍然坚如磐石。这样做的结果,乡村范围不断缩小,乡村人口不断向城市迁移,大片良田荒芜,农村经济萧条,城市也越来越不堪负重。农村没有了豪强,而城市则权贵豪门鹊起,整个社会贫富悬殊日甚。土地政策设计的初衷与现实的矛盾,再不能回避了。
历届政府对这一现实,有足够认识,对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视程度,也不断加强。譬如扶贫政策,"三农补助",减税免税,等等。对农村实行财政反哺,农民欢迎。但,这是救急之策,而非根本之策。原因出在,在这些政策制定者的心目中,并没有将农民视为主体,集体土地不过是国有土地的候补、附庸,村民组织也不过是个集体"佃农"。说难听点,就是将农村农民视为不能自立的弱者,城市吃饱喝足后,再给点施舍而已。所以,扶贫几十年,终究是不能致富的。
古代官员"告老还乡"制度,我看是个不错的制度。即使朝庭重臣,退休后都要回到出生的乡村,安度晚年。这个群体,有较大的财力,在回乡求田问舍的同时,也能惠及公益;饱读诗书,多数能提升乡村文化、文明和教育的水平,移风易俗。可以说,中国传统乡村的发展、乡村文明的进步以及乡愁的延续,这个群体的作用是巨大的。这么好的制度,为什么弃之不用?官员们为什么非得老死城市呢?当然,这一制度也不能完全照搬照套,而必须针对现实加以改造。只要下定决心,如何改造成可操作的现代版的官员"告老还乡"制度,总是有办法的。对功成名就的富商们,也应参照官员的办法,鼓励其还乡养老。如果中国每一个从乡村走出去的优秀杰出人才,退休之后,都能叶落归根,将其余热散发在乡村,农村的经济、文化、教育便有很强的内生力,其造血功能,比任何扶贫政策都强大得多!
这就涉及到农村集体土地政策的问题。要鼓励城市精英老归乡里,首要解决的是安居的问题。以保护农民土地权益为名,剥夺城市户籍人口在乡村建设住宅权,是城乡壁垒形成的重要原因。中国人重血缘、重故土,即使当了皇帝,也忘不了故土、祖坟、祖祠,所在之处,即心之所系,即是乡愁。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人的出身都是农民。可是,当你回到故土,连个属于自己的窝都没有,情何所托?匆匆而来,匆匆而去,如何获得乡村身份的认同?从血缘、感情、家族认同上,城乡本来是一体,由于政策、法律上的割裂,人为制造出城乡二元世界,造成城乡之间经济往来通道不暢,情感沟通也益发艰难。城乡隔膜,直接造成了无数乡村的没落。
近日,自然资源部等中央七部门,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决议答复代表称:"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这一集体土地政策的微调,尽管辐度有限,也算进了一步,但仍未切中农村农民的根本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现行政策只能起辅助的作用。内生总比外援强,村中人总比外乡人更爱其乡。如果完全撇开从乡村走出去的优秀人才,这支最有效的生力军,其它办法,都是事倍功半的。
十八亿耕地务需保护,农民赖以生存的良田不容侵犯。但有正能量、对故土怀有赤子之心的优秀人才,归乡问宅,也必须开绿灯,让他们带着财富,带着知识,带着文明归来,即是最好的扶贫。城市可以大规模征占农田,为什么不允许老来归乡者留下一块有限的安居之土?钢筋水坭越是扩张,乡村乡愁越无路可走,贤者归来,才是建设美丽乡村的星星之火。愿肉食者深谋此策,给乡愁留下一条回归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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