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南昌市南昌市“人才10条”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据悉,南昌市委市政府围绕“吸引百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目标任务,重点面向35周岁以下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制定出台了《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实施意见》(洪发〔2020〕9号)(以下简称南昌“人才10条”)。
据了解,2018年4月,南昌出台了“人才新政22条”。经过2年多的实践,人才政策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尤其在高层次人才引进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机制不够健全、兑现不够及时、政策“吸引力不强”“落地不优”等问题,基于这些问题,结合新形势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南昌市委市政府研究出台了南昌“人才10条”。主要有三个方面考虑:
一是“彰显省会担当”的迫切要求。人才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彰显省会担当、推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需要大量人才资源为支撑。因此,必须把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提升人才层次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切实做大城市人口规模和人才总量,为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是做好“六稳”、落实“六保”的现实要求。稳就业、保居民就业是当前形势下最大的民生工程。围绕做好“六稳”、落实“六保”,南昌提出吸引百万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目标任务,计划每年为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提供15万个左右就业岗位,南昌“人才10条”政策发布的同时,我们将向社会同步发布已经征集到的5万3千多个就业岗位,以实际行动做好就业保障工作。
三是抢抓新经济发展机遇的内在要求。当前,我们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期,以数字经济、新基建、5G为代表的新经济成为发展的又一个“风口”。发展新经济核心要素是人才、关键支撑在人才。加快人才引进培育,有助于新制造、新业态、新模式、新消费在南昌的发展壮大。
据介绍,南昌“人才10条”主要以落户有奖励、就业有补贴、创业有扶持、购房有实惠、岗位有保障等方面为着力点,提出具体举措和量化指标,真心实意、真金白银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可以说是“南昌发展需要你,你选择在南昌发展”,那么“就业落户就补贴你、创新创业就支持你、优质岗位就等着你”。
第一,鼓励落户南昌。为做大城市人口规模和人才总量,改善人才结构,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创新力,真心希望更多的年轻人落户南昌、早日成为“新南昌人”。我们提出,凡大学毕业生(含驻昌院校在校大学生)和技能人才首次将户口迁移至南昌(含集体户口)的,就一次性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
第二,鼓励在昌就业。为降低和减轻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就业的生活成本和生活压力,我们提出,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南昌,录用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5万元,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3万元,全日制本科及技师(二级)2万元,全日制大专及高级工(三级)1万元的标准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
第三,鼓励在昌创业。为给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新创业提供扶持帮助,大力营造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我们提出,凡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在昌创办企业除享受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外,还可按要求申请30万元-600万元不等的创业融资扶持。
第四,鼓励安居乐业。为给广大人才在昌创业就业提供安居保障,我们提出,解决人才住房问题3个政策:一是凡在昌创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人才,不受年龄和户籍限制,可以在本市辖区内包括限购区购买首套商品住房;二是凡在昌创业且稳定经营2年以上或在民营企业就业并缴纳社保满2年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含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的,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购房补贴;三是支持县区(开发区)在人才集中区域建设租赁型人才公寓,面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重点人才”建设产权型人才住房。
此外,针对“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来昌创业就业的,将按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标准和条件,给予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
第五,鼓励企业供岗。为更好地吸引人才来昌就业,仅有政策支持还不够,必须为人才提供优质就业岗位、搭建发展平台舞台,真诚希望南昌区域内所有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积极为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提供就业岗位。我们提出,对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并成功录用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的,将按照全日制本科(技师)以上3000元/人、全日制大专(高级工)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企业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同时,南昌“人才10条”注重人才工作的供给侧思维,拓宽用人主体视野,延伸人才选用触角,在体现差别的前提下,让人才待遇更加公平合理,努力为人才创造更多更好发展机遇和更大更广发展空间。
一是适用范围。着眼为南昌发展积蓄“年轻力量”和“新鲜血液”,南昌“人才10条”围绕“人口增量”和“人才加法”,提出主要是吸引年轻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昌留昌创业就业:包括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本科、大专应届毕业生,35周岁以下历届毕业生、高级技师(一级)、技师(二级)、高级工(三级)。
这里有2个限制性条件:①本实施意见出台即2020年6月16日以后,首次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之前已经在昌创业就业的,不执行本意见;②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
二是同城同享。坚持普惠共享、全面覆盖的原则,加大力度实现省市人才政策同城同享。南昌“人才10条”政策覆盖所有中央驻昌单位和省市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南昌区域内符合条件的人才都可以申请人才政策,兑现人才政策所需资金全部由南昌市统筹保障、统一兑现。
三是新老衔接。南昌“人才10条”保持与2018年“人才新政22条”衔接和一体化,并作了适当优化完善,提高了政策的实用性、兼顾性和可操作性。将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政策发布之后来昌留昌创业就业的人才执行本政策,政策发布之前,已在昌创业就业的人才执行南昌市原有人才政策。
四是政策兑现。为确保政策兑现能够便捷高效,我们坚持“让数据多跑路、让人才少跑腿”的原则,整合提升了南昌市人才“港、网、窗”一体化服务平台功能,努力做到人才政策的不见面申报、不见面审核、不见面兑现。广大人才仅需登录“港网窗”平台就可以对人才政策“一网查询”,申报审核兑现政策“一网通办”。落户奖励和生活补贴从人才申报、审核验证、名单公示到兑现发放全流程,可以在10个工作日左右完成。
五是购房补贴。南昌“人才10条”将2018年购房补贴适用范围作了扩充调整,主要考虑:①保持政策的延续性,2018年南昌“人才新政22条”规定,只有在工业园区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含高级技师)给予购房补贴,现在“人才10条”规定,在南昌创业或在昌民营企业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含高级技师)和“985”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毕业生都给予购房补贴;②参照周边城市普遍做法,侧重把购房补贴奖励给创业或在民营企业工作的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③重点支持产业发展,希望把有限的人才资金更多地惠及到在重点产业、主导产业和相关产业工作的人才,努力把更多的人才引导到南昌产业发展上来。只有推动南昌产业的发展,才能聚集大量人才,才能为广大人才在昌就业提供更多优质就业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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