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4日,从南昌市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打造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做大做强做优大南昌都市圈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南昌法院深入学习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履行环境资源审判职能,着力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建设,积极培育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特色。
据介绍,2016年至今,南昌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刑事案件241件,审结227件,判处罪犯673人;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案件62件,审结58件;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行政案件158件,审结152件;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5件,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5件。
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念好环境正义“严字诀”
切实筑牢污染防治司法防线。依法审理向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其他物质及能量,损害环境介质及其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以及导致个人或公众的人身健康、财产受损而产生的案件。依法严惩污染大气、水、土壤等环境介质的犯罪行为,严厉打击走私废物等相关犯罪行为,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罪案件32件,审结31 件;共受理走私废物罪案件8件,审结8件。妥善处置环境污染民事纠纷,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利,全市法院共受理环境污染民事案件13件,审结11件。推动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维护环保行政部门的执法权威,切实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全市法院受理涉环境污染行政非诉案件76件,审结74 件。
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司法保护。依法审理因破坏遗传(基因)、物种、生态系统多样性、景观多样性以及影响生态系统功能正常运行而产生的案件,坚持保护优先、强化修复的理念,探索建立多元化环境修复方式。加大对涉野生动植物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野生动物案件66件,审结63件。
依法保障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依法审理在土地、矿产等各类自然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产生的与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密切相关的案件,促进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相统一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全市法院依法受理破坏自然资源犯罪案件125件,审结121件;共受理农业、林业、渔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49件,审结45件。
积极推动环境公益诉讼发展。鼓励支持社会组织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大力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共受理社会组织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2起,其中一起已调解结案,另一起正在审理当中;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环境公益诉讼5起,其中4起为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持续创新工作机制,迈步质效提升“快车道”
建立归口管理新机制。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开展环境资源案件“三审合一”集中办理的意见(试行)》,明确了环境资源民事、刑事及非诉执行案件类型及受案范围,确保环境资源案件真正实现归口办理。目前市中院及11个县区法院均已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合议庭或专业团队。
打造司法保护新样板。市中院与省内外多所高校共建五个环境资源审判理论研究基地,为法院业务骨干和院校科研专家共同参与司法实务、研究热点难点问题搭建平台。市中院和湾里区法院结合南昌市生态资源特点及旅游资源优势,在梅岭竹海明珠风景区设立南昌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教育基地,为守护“南昌蓝、赣江清、梅岭绿”提供多元化载体。
探索队伍建设新思路。根据环境资源案件特点,挑选精通法律、熟悉环境专业的人员充实审判团队,努力锻造一支素质过硬、专业扎实的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加大环境资源审判队伍的培训力度,积极参加学术研讨和调研活动,先后五次选派16人次参加全国和全省的环境资源审判业务培训,为提高绿色发展司法保障水平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始终坚持协调开放,下好多元共治“一盘棋”
主动接受监督。2019年8月,市人大听取了市中院《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给予充分肯定。各县区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主动邀请省、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庭审观摩、评议,积极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建议,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更加直观地了解环境资源审判工作。
加强协调联动。市中院在市人大的指导下主动与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等部门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规范化管理问题进行沟通,推动了《南昌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出台,进一步解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出”与“入”的难题。市中院与市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确保检察机关提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质量和效率。
扩大公众参与。全市两级法院严格落实环境资源诉讼文书网上公开,积极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审理庭审直播制度建设,确保实现环境资源案件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在环境资源审判咨询委员会的基础上,引入具有环境资源保护从业经验和知识背景的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案件办理中,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审判、监督审判权利。
牢固树立争创意识,打造环资审判“新高地”
打造精品案例。全市两级法院将日常审判工作与案例指导工作紧密结合,加强精品案例个案宣传,扩大案件的社会影响力,有效延伸办案效果。2019年,全市法院共有两起案例入选江西省环境资源审判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宣传引导。全市两级法院积极运用微信、微博、微视频等大众传播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环保法治宣传活动。 2019年“6·5世界环境日”当天,市中院与检察机关共同开展主题为“蓝天保卫战、我是行动者”的法治宣传活动,为推进全市环境司法工作打下了坚实的群众基础。2020年5月召开南昌市医疗废物处置法治宣传座谈会,预防非法处置医疗废物对环境造成污染,实现对医疗废物非法处置案件的诉源治理。
把握审判规律。市中院整理编撰了《环境资源审判实务手册》,涵盖环境资源领域指导性意见与司法政策、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与典型案例等多个方面,为全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者提供了准确指引和参考。全市两级法院始终坚持环境资源审判实际与环境司法理论研究紧密结合、良性互动,在全国法院第三十一届学术讨论会中,市中院环境资源理论研究论文获优秀论文奖。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萍表示,经过全市法院的共同努力,南昌环境资源审判已从初创探索迈向专门化建设,在审判职能发挥、机构队伍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都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一定经验,但与省会城市法院地位和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存在一些差距。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市法院将继续以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彰显省会担当,争创首位业绩,为开创“打造‘两新’工程,争创全省首位”新局面,描绘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南昌样板”新画卷作出更大贡献!
会员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