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视舆论共振,助推社会和谐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杜笙    发布时间:2017-03-28    

    辱骂、抽耳光、脱裤子露下体……在11名讨债人员长时间对自己及母亲苏银霞极端凌辱之后,山东聊城22岁的青年于欢拿出一把水果刀乱刺,导致四人受伤,其中一人失血过多死亡。2017年2月,山东聊城中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目前于欢的二审代理律师已经提出上诉,律师认为于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人民网 3月2日)

    近日,一则辱母杀人的案件占据了媒体舆论的高点,案件中的青年于欢因不堪母亲被欺辱,在警察置之不理后奋而刺伤4人,其中1人失血过多而亡。虽然对于不堪凌辱而杀人的案件,新闻报道已经屡见不鲜,很多新闻我们甚至一撇即忘。但是,这个案件之所以成为风头浪尖的新闻焦点,正因此次案件不仅是法律与伦理、法律与人性间的碰撞,更让我们有极其强烈的代入感,如果这些悲剧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我们该当如何?我只想对法官以及所有人说,如果这个当事人是你,在看着自己母亲被长达数小时的欺辱,警察袖手旁观即将离开后,你会如何?看着自己的母亲被欺凌致死?当法律不能给你公正的时候,你还要等着法律回头?

    不是所有的沉冤都可以昭雪,不是每一个舆情都可以上头条!现如今的社会中,校园霸凌、马加爵事件、清华女生铊中毒案件,哪一个不是因为他人的霸凌,人生而为社会人,我们就应该遵循社会的生存准则。但是人都是有血性的,中华民族更是一个血性满满的民族,如果我们自己人欺负自己人都不能被予以公平公正,何谈抵御外敌?!何谈长足发展?!

    最令人痛心的是,当事人是在4次拨打110以及市长热线未果后,甚至在警方出动而退出后才被逼上绝路。这不难看出,于欢是相信法律、相信正义甚至相信为官者,但是得到的是什么呢?是市长处理未果、是警察4分钟的停留、甚至是法院判定的一个无期。如果不是激发了舆论热潮,是不是撞人逃逸永远都以嫌疑人失踪结案?是不是这个不法贷款团伙仍然可以继续房贷?是不是当地官员还会“掩耳盗铃”直至这个团伙势力上升到威胁政府的地步?以一斑而窥全豹,笔者只想用近来流行的网络语“细思极恐”来表达自己的感受。

    如今这个时代,有习总书记在前,引导着中国的领导干部走在阳光下,办些实在事,这所有令人发指的罪行更应该被批判、被杜绝。试想,那些没有在舆论共振下助推公平的案件,那些依然没有昭雪的冤情,多年后是不是又促使了新的威胁社会和谐的暴徒的产生?

    法是公民应当遵守的社会规范,与社会公德一起规范着我们的生活,维护着社会有条不紊的发展。而当法律与伦理、法律与人性产生了矛盾,我们又该以什么手段维护自己的利益?我们又该怎样保护我们自己以及我们的家人呢?

    笔者认为,我们不得不深思的是,什么纵容了放贷人背后的黑暗势力?如果有一天恶行当道,良善被欺,只有穷凶极恶才可以维护自己的利益,那时候的社会又该怎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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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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