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于问责,让“为官不为”无处遁形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一剑    发布时间:2017-03-20    

   昨日,华商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因媒体曝光环境卫生问题,西安市碑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张冀瑞被免职。此前,西安市针对媒体曝光问题已对35个责任单位28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和处理。(3月18日  西安新闻网)

    对媒体曝光的问题,不仅责令整改,还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此前,西安市纪委已两次通报了对媒体曝光问题的处理情况,针对西安电视台《每日聚焦》和《问政时刻》两个栏目曝光的问题,先后已对35个责任单位、287名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和处理,轻则警示、诫勉谈话、作出检查,重则被免职。

    其实,媒体曝光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为官不为”的问题,作为党的干部,就应该为民、务实、清廉,如果“为官不为”,那自然应该受到惩罚。

    笔者以为,治理“为官不为”,是打造一流软环境,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着力提升政府形象,提高办事效率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强干部队伍自身建设的内在要求。治理“为官不为”就是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解决较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只有环境更加优化,才能得以快速发展,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当然,要治理“为官不为”,对涉案人员严肃处理是必不可少的。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通过现场指明、反馈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跟踪督办等方式督促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限期整改,并以适当形式对整改结果进行回访。在明查暗访中发现顶风违纪人员,按照管理权限,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予以从严从重处理。要按照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要求,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还要追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主管领导责任。要以适当形式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发挥教育、警示和震慑作用。

   其实,治理官员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各地都有很大对策和办法,难的是敢于动真格。要整治部分党员干部庸政、懒政、怠政等现象,就要出重拳、下猛药,对重要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绝不姑息迁就。既不怕揭疤亮丑、也不怕找自己的茬、更不怕戳自己的背。要坚持做到有什么问题就整治什么问题,涉及什么人就严惩什么人,从而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做到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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