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铁安全立法传递幸福好声音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程令强    发布时间:2017-03-16    

   “两高”报告逻辑严谨、文风朴实,数据一年比一年翔实,对社会敏感问题不回避、敢于直言。在“十三五”开局之年,法院、检察院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主动作为,工作一年比一年进步。目前,铁路法的立法工作滞后于铁路发展,建议在新的立法出台之前,完善对铁路法的司法解释。(3月15日《人民法院报》)

    近年来,随着我国铁路建设快速发展,进一步优化完善了综合交通体系,促进了城乡和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使人们生活发生质的改变,但是由于铁路法的立法工作滞后,使得铁路安全管理的短板日益凸显,与当前的铁路形势成鲜明对比。

    新形势下的铁路建设,既是机遇,也是挑战。高铁动车组悄然融入人们的生活,缩短了时空差距,拉近了城市之间的距离,带动了经济的发展,增强了人们的幸福感,但是由于某些行人非法进入高铁线路,向动车组投掷异物以及沿线建筑物侵入高铁限界等行为,可能引发严重的安全后果,对高铁安全构成巨大威胁。

    中国的高速铁路早已“走出去”,成为国家的“明信片”,引领世界高铁的发展潮流,决不能被立法工作拖后腿。因此,国家部门应完善铁路法,进一步明确各级地方政府对高铁安全的联防和监管责任,将高铁安全纳入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健全铁路与地方政府部门联防与综合治理机制。

    同时,建立预防与惩戒的管理模式。以预防为主,铁路部门应结合国家普法规划要求和本地工作实际,建立健全高铁安全法治教育机制,深入开展高铁安全的全民法治教育;以惩戒为辅,对于某些违反高铁安全的行为,要从重从严处理,对铁路管理部门、公安机关、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也要实行追责。

    笔者相信,唯有铁路安全与高铁技术齐头并进,中国标准的现代化铁路才能砌筑“安全墙”,驶向法治社会主方向,传递出幸福快乐的好声音。

 

    新闻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7-03/15/content_123391.htm?div=-1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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