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需做法律明白人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程德琼    发布时间:2017-03-13    

    “法为国之本”,党员干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这就要求全体党员干部要学法、守法、用法,做法律明白人,以法护航,做好群众贴心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学法知法是基础。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是正己修身的需要。要“三日而自省”,从根本上拔除“权大于法”的根蒂,摆正法律的位置,尊法、敬法,从根本上树立好“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服务意识。同时,党员干部要用法律武装自己更是搞好工作的需要。随着广大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法治遵循越来越严,党员干部时常感到法到用时方恨少,所以要“努力向学”,没两把刷子又如何“蔚为‘民’用”呢?

    法律红线不可逾越,自觉守法是原则。古语云“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党员干部作为“先锋队”、“领导核心”,如果连这只队伍都无法做到遵纪守法,那么试问这个国家如何才能保持强大?党员干部讲党性、有原则的,必须要率先垂范,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不触碰法律红线,不与“老虎”、“苍蝇”沆瀣一气,以法为戒,以德立身。没有两袖清风、克己奉公,又如何敢称人民公仆?没有一片赤诚,又哪来群众的信任呢?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善于用法是关键。法律如果不实施,只是一纸空文;党员干部如果不善用法,“法不阿贵”“法为民所用”也仅为一句空谈。党员干部要时刻以法律为准绳,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在其职必尽其责,积极作为,敢于担当;法不授权的必不为,不滥用职权,自觉接受监督。同时,人民群众渴望社会公平正义,对党员干部执法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如果不依法办事,会引发矛盾,集腋成裘,影响社会稳定,所以党员干部为何不时刻怀揣法律公平秤,让人人皆受制于法律,且在法律中寻得自由呢?

    党员干部需做法律明白人,最应该懂得“人民的幸福是至高无上的法”,就让我们用铁一般的信念和铁一般的担当守卫至亲的人民群众。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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