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开幕以来,各地方代表团的“开放日”活动成为中外媒体关注中国地方发展的一个窗口。面对媒体提问,各省份党政主要领导就一系列经济民生热点问题,阐明态度,给出承诺。(3月12日 中新网)
河北省省长张庆伟表示要驰而不息抓紧抓好大气污染防治;云南省长阮成发承诺力争用一年时间改变旅游乱象;浙江省长车俊称一定要实现“最多跑一次”的目标;广东省委书记胡春华许诺让两千多贫困村“一步达到中等收入水平”......
从这些省委书记和省长的承诺中,我们可以发现,有的事关惠民举措,有的直面社会热点,但都离不开民生发展的大范畴。一声声民生承诺的发出,就像一针针“强心针”注入了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让老百姓有了盼头、有了期待。
笔者认为,民生承诺绝对不仅仅是一句句振奋人心的口号,更应该有完善的计划、落实、评价和回顾的体系。民生举措的评价者应该是人民群众,民生承诺的“初心”应该是让每一位人民群众获得获得感与满足感。
因为老百姓长期以来备受办事难、办事慢的困扰,所以浙江省吹响了“最多跑一次”的号角;因为人民群众对空气质量改善的诉求与日俱增,所以我国许多省市都推出了“铁腕治霾”的相关举措。显而易见的是,所有民生举措的实施,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诉求和期待,都应该把让人民群众更幸福、更喜悦、更满足作为民生承诺的达成目标。
在民生问题之前,任何数据、任何汇报,都不及老百姓的获得感来得真切、来得踏实。《史记》中曾有言:“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诺。”由此可见,承诺诚可贵,践诺价更高。我们希望各级党员干部都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承诺了的就要兑现”的告诫,不忘初心,拿出诚意,做好民生工作承诺,并把承诺真正落实在行动上。因为,只有切实把民生承诺变成长期的、可持续的民心工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才能真正继续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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