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偶看到一篇有关山西莆县“禁牧令”的报道,大致内容是:山西蒲县“封山禁牧,10天卖羊”。有人带着全家和羊一起逃亡,有人偷偷藏起羊,更多的选择默默忍痛,在10天限期内贱卖羊群,失去了生活的依傍。他们因此伤心落泪,甚至有人失聪、得了脑梗,狗也绝了食,郁郁而终(网易网2月9日)。虽是旧闻,仍颇有感触,在此也说上几句。
十天内,要求养羊户将羊全部处理掉,这是何等的工作作风!何等的工作力度!但是,这样的作风这样的力度,却难以让人点赞。
为了环境保护,在一些非专业牧区实行禁牧,这无可非议。但从鼓励养殖到禁牧,总得给养殖户一些时日来安排处理牲畜,而且还得给这些以牧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民众找一个合适的生产经营方向。我们的行政者,怎能这样不管不顾地让小老百姓在十天内把自己相依为命的羊立急卖掉呢?党中央发出了在2020年全面实现小康,而且当前最重的是扶贫攻坚,必须在全面实现小康之前让贫困户全部脱贫,不能有一人掉队。如果按该县的做法,我们不但不能让贫困者按时脱贫,还可能因我们的乱作为造成新的贫困人群。这不是与党中央的要求背道而驰吗?
我们的领导,无论在什么时候,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出政策,定措施,首先应想到的是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不能顾此失彼;促工作,抢进度,首先要考虑到现实情况和客观条件,不能想当然,不能盲目地蛮干,更不能为了自己的政绩而以牺牲群众的利益为代价。象这种以强硬的手段,霸道的行为,把养羊者弄得人心惶惶,哭天抹泪,甚至携家带口把羊群赶到大山深处以避劫难,还真点儿有“鬼子进庄”的味道。这既有悖常理,有背正道,也有失公允,有违民意,还有辱我们的美好社会制度,有损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这样的做法,不可再现。
生态环境,要保护,禁牧,该禁还得禁。但我们要根据实际情况施策,不要催得太紧,逼得太急,要多给百姓一点时间,尽量地让他们少些损失,少些痛,少些恨,少些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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