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防范“毁约弃耕”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江文    发布时间:2017-02-20    

    天气转暖,山东不少地方春耕备耕工作拉开序幕。《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近日在多个农业大县调研时发现,因前年和去年玉米价格持续走低,山东不少种粮大户种植积极性下降,出现“毁约弃耕”现象。(2月20日 中国网)

    近日,媒体发文称,地处鲁西北平原的传统农业大县山东省武城县,2014年,在北京做红木家具生意的老闫在武城县流转了8749亩土地种植小麦、玉米两季作物,流转期限为10年,租金一年一付。然而,记者近日再次来到他的农场时,发现那里已人去楼空。记者与其进一步交谈,更是让人揪心。老闫称,这两年,他因粮价过低赔了1600万元,去年就干不下去了。现在已经回到北京继续做生意。原先流转的土地退给了农民,农场已经建好的房屋也免费送给了朋友。

    看来老闫“毁约弃耕”是不留后路,连农场已经建好的房屋都不要了,免费送给朋友,这样的做法,无疑表明其“毁约弃耕”是决心之坚定,估计今后谁要再让他到农村种地,估计打死他他都不会干了,毕竟1600万元的学费是非常昂贵的。

    更让人不安的是,农村像老闫这样的“毁约弃耕”大户还不在少数,武城县农业局种植业管理科科长刘敏告诉记者,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武城县有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户、500亩至1000亩的种粮大户3户;而2015年,这两个数字分别为6户、23户。从这个数字可以看出,农村“毁约弃耕”的情况是非常严重的,选择“毁约弃耕”的大户比坚守农村的比例要高就可见一斑。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逐利是资本的天性,商人携资本投入农业,不是为了什么国家粮食的安全,不是为了保证老百姓的吃饭问题,只可能是赚钱的问题,他们关心的是投资农业,是不是真正可以赚钱,赚钱他们肯定会继续投下去,不行,他们肯定要撤退,要“毁约弃耕”,这不能从道德高度去谴责商人,不能说商人太过势利,这是资本的属性所决定的,商人们的做法无可厚非。

    如此看来,政府必须加强制度建设,用制度保障投入农业的资本大多有钱可赚,这样才可能吸引更多资本投资农业,让他们觉得农业是完全可以赚钱的行业。因此地方政府一是要选择好企业,对那些来农村“跑马圈地”,目的是非法套取资金补贴行为的企业,要拒之门外,要打击;二是要建立农产品价格保护机制,当农产品低于价格“红线”的时候,要启动价格保护政策,政府要用真金白银补贴企业,减少他们的损失,让投资农业的企业无后顾之忧。这样双管齐下,才可能真正防范“毁约弃耕”的出现。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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