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西安电视台的问政节目中,因环保工作不力,西安户县环保局原领导班子被“集体拿下”,这种“全免了,断了层,这在全国的确很罕见”,一时引起人们的广泛热议。
电视问政,已经是不少地方曝光问题、问责干部的一种平台。透过镜头,人们看到不少官员脸红了、出汗了,回应民生问题也更为坦诚。不过,从问责角度看,因表现不佳、问题严重而被“处理”的,并不多见。因此,对西安此次“罕见”的由问政到问责,该积极点赞吗?
很多时候,各级地方和职能部门把工作做在了“暗处”,老百姓既不清楚政府干了什么,也未必能看到实效,甚至发现的问题比看到的成绩多。当政府官员跟随镜头走进大众视野,不仅是普及政策,更是面对监督。哪些地方问题严重、哪些地方需要改进、哪些地方尚空白,无不是老百姓的“眼中刺”,也是政府部门应该聚焦的工作重点,对推进政府治理、改善民生大有裨益。对于电视问政中暴露的问题,强力问责相关领导也的确是一味“好药”,不仅让人感受到这绝非“作秀”“走过场”,让老百姓深感“痛快”,当官不好好干事,就该“回家种红薯”。
但是,也应看到,电视问政只是手段、是渠道,是一个充分激荡问题、密切联系群众、拉近鱼水关系的途径,对问政表现不好、工作存在失职的干部,如何问责、问责到哪种程度等等,都还有待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不能只因为是“一把手”力推,就可任意“发威”。
问责应尊重事实,要立足清晰且无争议的事实。电视问政“牵”出政府失职、渎职行为,就像西安户县环保局主要领导,对暴露的问题、热线提问的问题,光知道说“确实没有责任到位”,群众对回答也“没有听懂解释”,这背后的作为不当、不力显而易见,被问责免职一点都不冤。但局长失职,就让原领导班子被“集体全免”的事实依据、制度依据到底有哪些?有没有“冤枉”其他干部?这正是引起人们热议的缘由所在。正如有专家评议,不能突然来一次电视问责,表现不好的就地免职,更何况是整个领导班子“全免了”。
问责不仅要依据事实,更要依靠制度和程序。所谓制度化安排,应该更为规范、细致和可操作。有的地方因问政效果不好就问责,旨在消除民怨;有的地方“大刀阔斧”地问责,为了彰显决心……不管何种目的和动机,如果没有科学有效的制度设计和规范程序,问责容易有失公允甚至沦为“不得不”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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