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带违禁品上车,是社会责任的担当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朱仲凯    发布时间:2017-01-23    

    自1月13日至20日,春运首周海口铁路警方共查获危险物品6518件,其中烟花爆竹20758响,化工品258.18千克,汽油18.7升,仿真枪1支,管制刀具70把,油漆69升,打火机5256个。携带危险品进站上车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月22日 中国新闻网)

     春运已经拉开帷幕,许多旅客纷纷返乡回家过年,有不少旅客在返乡乘车的过程中,携带着各种违禁品进站乘车,然而他们并不知道,其实这些违禁品都是不能带上火车的。所谓的违禁品就是火车站反复播放的 “三品”,即:易燃品、易爆品、危险品的简称,如汽油、酒精、油漆、硫酸等。还有如家用卫生杀虫剂、空气清新剂、指甲油、香水、气体打火机等,由于它们的制作原料均为易燃、易爆物,故在乘车坐船时也被限量携带。凡是携带了三品上车或限带物品超量,一经发现,均属收缴之列,若情节严重,可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为什么要禁止携带“三品”进站上车呢,这都是出于保护旅客安全考虑。有的危险品有的危险品受到高热、摩擦、撞击后体积急剧膨胀而引起爆炸;有的即使不接触明火,也会通过本身缓慢氧化发热而着火燃烧。而列车在加速或过弯道时,行李架上物品受惯性运动,容易发生冲撞和挤压,一旦危险品燃烧或者爆炸,后果难以预料。记者反馈的报道来看,春运期间旅客携带的违禁品数量非常惊人,从数据可以看出,民众安全意识淡薄是主要症结所在。有些人总以为,小小的打火机、摩丝等随身携带本司空见惯、携带什么样的物品属于个人自由行为,殊不知携带这些物品却会带来安全隐患,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造成威胁。

    从法律角度而言,携带违禁品上车,如果超过规定数量,已经违反了相关的治安处罚条例,已经属于一种违法行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切莫存在侥幸心理和麻痹意识,这就需要每个人应该拥有强烈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时刻把安全二字放在心头,从自身做起,不携带违禁品上车,真正地对自己、他人以及公共安全负起责任,这不仅文明守法的需要,更是一种社会责任的担当。

责任编辑: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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