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腐败实施“精准打击”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罗言    发布时间:2016-12-28    

  “周至县翠峰镇扶贫办主任赵效卫隐瞒公职人员身份和家庭实际收入,违规申请、领取扶贫补助金30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户县玉蝉镇干部许明哲办理危房补助收取6000元‘好处费’,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蓝田县汤峪镇汤一村党支部书记崔军利向移民搬迁户违规收费2万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陕西省西安市纪委通报8起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向外界传递零容忍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强烈信号。

    古语有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可是令人遗憾的是,“扶贫腐败”依然猖獗,各种套取、挪用、截留扶贫资金的新闻,依旧屡见不鲜。

    与远在天边的“老虎”相比,广大群众对近在咫尺的“苍蝇”之害更有着切肤之痛。一些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或贪污截留,或强占掠夺,或吃拿卡要,老百姓深受其害。近年来查处的“小官巨贪”、基层窝案串案等无不警示我们,“微腐败”也会成为“大祸害”。任其发展下去,势必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严重侵蚀干群关系,严重损害党的形象。

    扶贫领域的违纪问题,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形象,严重影响精准脱贫工作成效和公信力。要紧盯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哪里资金密集容易出问题、哪里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监督执纪问责就跟进到哪里,决不放过每一个问题线索,严肃核查每一起案件,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实施“精准打击”。

    扶贫领域的工作相对复杂,涉及环节较多,不同地区的情况有很大差异,因此必须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围绕工作程序制定严密流程,从而减少腐败机会。此外,在扶贫工作监管方面,既要发挥各级纪委的监督责任,更需要各级党委和职能部门发挥主体责任。扶贫领域腐败是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巨大障碍,必须坚持高强度、大力度治理扶贫腐败。

    民为邦本,本固邦宁。通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必将形成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也必将得到切实加强和推进。当反腐触角不断纵向延伸、反腐“利剑”挥向更广阔的基层,人民群众必将看得见、享受得到更多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我们党也必将在收获群众信心、信任和信赖的同时,进一步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


责任编辑: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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