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程海    发布时间:2016-12-21    

    近日,驻科技部纪检组组长、科技部党组成员王宾宜以“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为题,为科技部系统全体党员干部讲党课。(2016年12月17日   人民网)

    加强党内监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这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突出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担当和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等鲜明特点,着眼于解决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构建了责任清晰、主体明确、行之有效的监督体系,为加强党内监督提供了重要制度支撑。要充分认识学习贯彻《条例》、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意义,明确监督任务,抓住监督重点,发挥各方面监督作用,确保权力始终在监督下运行。

  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责任,把党内监督工作层层落实到基层党组织,每个党员领导干部都要自觉接受监督、切实履职尽责,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己人。要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督促他们以身作则、从严律己,形成上行下效的良好氛围。要正确理解、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

    笔者认为,党员干部要坚决维护以习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运用“四种形态”,提高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

责任编辑:华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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