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是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环境保护部门通过对企事业单位发放排污许可证并依证监管实施排污许可制。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排污许可制,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看,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不落实,环境保护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使得管理制度效能难以充分发挥。为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等,制定本方案。(11月21日,新华网)
许可证是我国对于各行各业管理的一种方式,也是我们规范各种行为的一种有效手段。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发放的各种许可证太多太烂,甚至失去了许可的真正意义,成为有些企事业违法乱纪的一个幌子。为此,对于排污许可证的使用和发放,我们不妨进以下肺腑之言。
为许可证补钙是当务之急。许可证是企事业办理各种事务最为直接的证明,也是限制其违法乱纪的重要手段。因此,许可证应该具有一定的硬度,而这种硬度正是限制其违法乱纪的最为得力的手段。可是,现实生活中,我们的许可证具有了太多的弹性,即:有权就能办证,有钱也能办证。正因为这样,我们的许可证就成为了权力和金钱的奴隶,我们的许可证中许可二字似乎变得可有可无。为此,我们急切地呼吁社会各界,尤其是各级党政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强化许可证的硬度,增强它的刚性,让它能够在维护国家利益面前挺直腰杆,为国家和人民利益干一些出色的事情。
维护许可证的权威是我们共同的职责。许可证的权威需要我们党政机关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维护,需要我们的各级领导干部共同遵守。只有这样,我们的许可证才有了权威,我们的许可证才能实现真正的许可,成为规范和约束个人或者企事业的行为。在工业得到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各级部门更应该注重对于保证环境污染许可证的颁发,确保它应有的法律权威。
总之,许可证一旦失去了法律效力,就成为了一张废纸,就会成为真正的“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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