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这么一类事件频繁发生,引发了极大的社会关注,那就是奇葩索赔事件。先是八达岭老虎伤人伤者对动物园索赔的事件,然后又出了家长写错计量导致幼儿园老师给孩子多喂了药品,家长向幼儿园索赔的事件,昨晚又曝出了西飞第二中学一名14岁学生上体育课时心源性猝死,几天后,阎良区教育局一名女性副局长在事发学校与该学生家长商谈处理问题时,心肌梗塞去世的事件。
这些看似常见的索赔事件之所以会被众多网友联系起来讨论,是因为具有以下几点共同之处:
1、索赔方都是一般民众,而被索赔方都是公益单位或者政府机关等涉及到“公家”的法人。
2、事件之所以发生,都是因为索赔方的严重过错造成的,反倒是被索赔方尽到了自己的义务,对事件发生本身没有责任。
3、索赔方提出的赔偿数额极不合理,并且一味地强调被索赔方的“责任”,认为自己所犯的过错“并不是问题”。
4、事件本身和索赔行为都对被索赔方造成了损害。
这些共同之处反映出了中国当下的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很大一部分人都保持着“严以待人,宽以律己”的双重价值标准,并且这种扭曲的价值标准由别有用心之人通过网络媒体发酵,已经演变成了“严以待政府,宽以律民众”的极端社会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会价值走向甚至司法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其所产生的最大危害就是可能会导致普通民众一味地强调自己所拥有的权利,漠视自己应当承担的义务,将本来应该由自身承担的责任强加到他人和政府身上,从而降低人与人之间的互信程度,危害社会稳定。往大了说,这是人性自私的体现,是应该被摒弃的糟粕。
回视这些索赔事件,这一问题在女副局长事件中达到了顶峰:同样是心肌梗塞猝死,学生是上体育课进行正常体育活动时死亡的,体育老师要求学生跑步是正常教学,并且在学生提出身体不适时也及时让学生进行了休息并通知了家长,可以说在做法上没有任何问题。但家长却仅以“没有事发监控录像”就提出天价赔偿,完全不顾自己不将子女身体情况告知学校,并且在学校通知其孩子身体不好时给学校说“没事”的事实。女副局长是在与家长交涉中死亡的,很明显受到了家长的精神攻击才诱发心脏病的,可以说家长是有过错的。但女局长的家属和当地教育局都没有追究该家长的责任。这么看的话,该家长的“双重标准”已经暴露的很明显,到了应该被斥责的地步了。但即便如此,网络上支持该家长的人数依然和斥责该家长的人数不相上下,并且支持的人的理由也都集中在:“只要死在学校无论如何都是学校责任”“人家都死人了你好意思不赔?”这种“不讲理”的论点上,反对教育局的理由同样是:“公务员死了活该!”这种有明显偏见性质的东西。可见中国社会中持有“双重价值标准”的人群数量还是非常多的,并且矛头也都集中在政府身上。
虽然这种“只要我的生命健康在你可控的范围内受到了损害,那么就必然是你的责任”的扭曲“人本位主义”并不是现在才有的,单纯作为一个命题讨论的话也没什么危害。但是在当今中国,这个理论被进一步扭曲,变成了“老百姓身上发生任何损失,都是政府的错;但是政府和公务员受到损失的话,那是他们自己活该!”这种为了反政府而反政府的神论,建立起了一套双重价值标准。虽然这与西方国家企图颠覆中国进行的渗透有关,但一个明显错误的理论会有这么大的影响力,也与中国自身存在的错误做法有关。
除开现阶段我国传媒渠道单一导致的很大一部分群众容易偏听偏信,缺乏对事物的全面理解问题之外,政府自身很多做法也在助长各种神论和双重价值标准的流行。典型的就是绝大部分政府机关“怕闹”,只要有人“聚众闹事”,就马上选择“息事宁人”,让许多人获得了原本不该获得的赔偿。而且不仅是对待机关单位,对待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公益部门也都是这个态度。这就很长一段时间内“医闹”“闹访”等活动盛行,甚至有人专门以此为业,就是看中了政府“怕闹”的特点,获取不正当利益。同样许多地方法院在面对此类诉讼时,采取的也是“不管对错,有死伤就必须赔”的思路进行判决。这就是典型的割肉喂虎做法,因为各种神论和双重价值标准的产生,无非就是为了利益;如果坚持各种神论和双重价值标准可以获得利益的话,那就必然会导致问题进一步加剧。真正要从源头上抹杀双重价值标准,需要的是政府机关和法律部门下定决心,不怕闹,不怕多工作,严格审查每一起事件,做到绝对公正。只要双重价值标准无利可图,其自然就会失去生存的土壤,彻底消失在历史舞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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