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组织审查是三种思想在作怪

来源:聊城新闻网    作者:聊城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6-11-18    

    今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消息称,据湖北省纪委消息:近期,经湖北省纪委批准,湖北省纪委驻省总工会纪检组对湖北知音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原董事长胡勋璧的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经查,胡勋璧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组织、廉政、生活纪律,清洁恶劣。

    近年来,部分党员干部在实施违纪行为后,特别是其违纪行为开始被组织调查后,往往实施对抗组织审查行为。实践中出现较多的是,被审查人在与其存在权钱交易关系的人员接受组织调查后,通过转移赃款赃物、订立攻守同盟、组织相关涉案人外逃、打探案情等方式,企图逃避组织调查。

    笔者以为“对抗组织审查”不外乎有以下三种思想在作怪。一是心存侥幸。有的领导干部利用自己手中还掌握的职权,闻风而动,提前谋划部署,“亡羊补牢”为自己找退路,使出浑身解数找关系、架天线、说人情、求庇护,为自己脱罪、洗罪、减罪。一旦组织来调查审查,要么假惺惺说委屈装无辜,要么认为朝中有人,会有人出马护佑自己,要么认为自己没有功劳有苦劳,组织会网开一面、放人一马,自己就可以逃过一劫。二是破釜沉舟。有的涉案官员知道自己问题严重,深知罪不可恕,于是干脆狗急跳墙,破釜沉舟、背水一战。要么“宁死不屈”死撑到底,坚持“守口如瓶”啥都不说,以显“骨气”,要么利用自己淫威掌控下的棋子,订立攻守同盟,认为只要防范措施做得好,提前转移、掩盖或销毁罪证,让自己的劣迹尽量无迹可查,这样即使有些线索也要让组织难以查询考证,自己的罪一时半会定不了,说不定就会有转机。三是目无法纪。少数领导干部心无敬畏,明知对抗组织调查是违纪,要罪加一等,但是在自己岗位上指点江山、颐指气使惯了,老认为自己就是法,大风大浪都经历过,出现问题摆得平。于是置法律法规、组织纪律于不顾,甚至威逼利诱办案人员,或用“调查我要考虑后果”来威胁,或用金钱、美色来贿赂,一副百足之虫至死不僵的嘴脸。

    正所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律和正义面前,再狡猾的狐狸也会露出尾巴。任何对抗组织伎俩都无异于以卵击石,其最终结局只有一个,那就是伏法认罪。当前,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审查更是重中之重。新修订的《条例》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进一步严明了政治纪律,为广大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底线。全面从严治党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越往后执纪只会越严,那些妄图对抗组织审查的行为,都必将受到应有的处分。


责任编辑:王璨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