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执法全程记录 旨在构建清明和谐的执法环境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山夫    发布时间:2016-11-16    

    住建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发布《关于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的通知》,明确在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各地城市管理部门要通过文字、音像等记录方式,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11月15日北京青年报)

    近些年来,在城市管理中发生执法者与小商小贩的摩擦,暴露了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在一定范围内影响执法者与市民的关系,也让执法者在城市管理执法上左右为难。住建部主动适应城市管理的新形势,出台《通知》,明确在县级以上城市管理部门推行城市管理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既有利于营造公正的执法环境,又有利于和谐城管执法者与市民的关系。

    《通知》的出台,对城市管理者是否公正执法有了监督。《通知》明确要求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结合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和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等,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工作情况和相关证据,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规定与党的十八以来从严治党的相关要求一脉相承,同频共振,也对城市管理的执法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将促进城管执法部门严格按照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整治有法不依、简单粗暴执法等行为,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正执法、清廉为民的执法队伍,在公正执法中维护执法者的形象。否则,违规执法就要被音像等记录,成为被处理的证据。

    同时也为市民守法经营戴上了紧箍咒。在过去的城市管理执法者,因无录音录像等的记录,个别小商小贩利用市民同情弱者的心理,常与执法者无理取闹拉扯并扩大事端,让执法者受到负面新闻的影响,故在维护城市管理中不敢、不能理直气壮执法。而今天利用现代技术,客观、公正、完整地记录执法过程,具有易保存、不能删改和可回溯的特点,谁是谁非一目了然,在为执法者公正执法增加底气的同时,也对市民合法经商有了约束,利于营造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

    新的城市管理规定已出台,将为城市管理带来新的活力。既要求各地城市管理者在公正执法中,以录音录像记录公正执法的过程,公正履行执法者的权力,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也要教育市民合法经商,主动配合城市执法工作,共同营造和谐城市环境。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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