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驱动下的“罚款任务”当休矣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黄诘云    发布时间:2016-11-15    

    近日,一段“俩交警当街争地盘”的视频,引发网络热议。视频中,一交警对另一交警称,“都是自家兄弟,没有必要窝里斗,本来各开各的罚单就好了,但是你跑到我的地盘上罚款,让我怎么罚?”一番争执后,“谁能拦下车、谁就能罚款”,便成为各退一步的解决办法。

    可以说,因罚单之争引发“领地纠纷”,惹得“自家兄弟”撕破脸皮,此事还真不多见。若不是那句“都能把任务完成”泄露了“天机”,“罚款任务”的神秘面纱又怎能揭开?

    事实上,交警执法有任务、有指标,俨然已是多地公开的秘密。罚单数额直接与绩效考核、工资福利相挂钩,使得交通治理沦为创收手段、权力机构化身经营部门。于是,在利益的驱动下,不顾情面争地盘、不留余地开罚单的举动,便有了“说理”的空间。

    的确,随着“罚款任务”的下达,以罚代管、包月罚款等怪象层出不穷。要么车主前脚刚走,罚单后脚就到;要么树丛里藏摄像头,天知地知人不知。试问,缺乏教育、引导的交通管理,不是“执罚”又是什么?一罚了之的套路,让车主气愤于此,却又无奈于此。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以罚款数额作为考核交通警察的标准。”然而,禁令虽设、劣行未止,“罚款任务”依旧存在。究其原因,还是“利益”二字在作祟。一来,执法部门过度追求经济效益,而忽视社会效益。试图以摊派任务、罚款竞赛等方式,增加罚单数量,以期实现“执法创收”的终极目标。二来,任务与收入成正比的潜规则,助长了过度执法的嚣张气焰。不当的利益激励,将执法权与“摇钱树”画上了等号,最终得出“以罚单论成败”的结论。

    如何避免“抢开罚单”闹剧重演?一方面,要推行“公开执法”,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通过定期抽查、专项巡查等有效手段,加大对执法者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罚款任务”的源头预防,坚决杜绝以罚代管行为的发生。另一方面,要摒弃“利益执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在完善考核办法、划定行为红线的基础上,取消罚款数额与工资福利相挂钩的无理规定,彻底斩断“执法经济”的利益链条。

    有多少执法者已淡忘“初心”,从为民蜕变为利己,不得而知。唯盼,考核再细一点、监管再全一点、问责再严一点。也许,“不愧苍天不负民”的执法者,就能再多一点。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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