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鼎新应寻找最大公约数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叶修桧    发布时间:2016-11-15    

    “我辛辛苦苦挣了百万的年薪,却要缴纳40多万个税,而有人炒股一夜暴富挣了几百万元,股票转让时却不用交个税,这确实不太公平。”百万年薪交40万个税,金鹰表示想出国发展!据悉,劳动所得税率最高可以达到45%,而资本所得适用个税税率是20%。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税负不公平已经得到政府重视。(11月14日《中国青年网》)

    中国个税政策存在由来已久,征收个人所得税不仅可以保证稳定的财政收入,还可以调节收入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是实现社会稳定、和谐持续发展的前提。随着经济发展,社会公民月综合收入增加,个税起征点和征税比例随之水涨船高。每次调整之后,社会大众感慨声一片,低收入者感慨:工资太低,竟然还没达到个税起征点;高收入者感慨:辛辛苦苦奋斗,税后工资依旧如初。那么,如何继续发挥个税在社会发展中的良性循环作用?

    首先,加强法制监管和公民纳税的自觉性。个税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一部分,关系到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国家的铁路、公路建设、医疗、卫生、教育、军事、科技等发展都离不开税收的支撑,公民应充分认识到交纳个税的重要性。同时,作为税务部门应加强对税收的监管,既要严打个别私企偷税、漏税行为,又要让财政税收在阳光下运行,实现完全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其次,个税征收在于找准高收入和低收入平衡点。每次个税鼎新方案总的设想是降低中低收入者的税负,加大对高收入者的征收力度。笔者想问:中低收入者和高收入者该如何界定?仅仅看工资表面上的数字,实行个税征收“一刀切政策”显然是不够的。实际上,同样月薪上万,对于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等不同区域、抚养小孩、赡养父母数量多少和身体健康状况等差异,每个家庭可以用于支配日常生活开销的税后所得完全不同。

    最后,笔者认为,个税征收必须从实际出发,在税率设计方面应该更加科学、加倍公允。可考虑在简化税收制度的根本上,综合考虑纳税个体情况,完善税收政策,找到征收个人所得税比例的最大公约数,使用与之匹配的税率。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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