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以及保留基本工资等待遇。记者昨日从市人社局获悉,日前,我市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下简称《办法》),用一系列激励事业单位专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新政策举措,为他们创新创业“搭台铺路”。(11月14日 人民网)
近日,武汉市出台《武汉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实施办法》,办法规定:离岗创业人员经原单位同意,可在5年内保留人事关系,离岗创业期间,原单位发放基本工资,保留其参加职称评审、岗位等级晋升、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同时明确,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含担任六级以上管理岗位领导职务人员)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可以辞去领导职务以专业技术人员身份离岗创业。
随着加快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潮已经风起云涌。事业单位也应当顺应改革潮流,迎接创业创新带来的新挑战、新机遇,重新审视自身的职能定位,充分盘活人才这一“第一资源”,积极鼓励事业单位人员离岗创业,为社会发展和事业单位改革注入新动力。
前年,相关部门在答记者问是说道,我国现有事业单位111万个,事业编制3153万人。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大批的事业单位转向,甚至走向市场,是大势所趋,鼓励他们当中的人才到市场上去遨游,去服务市场,这是很有必要的一件事。30年前的事业单位人员“停薪留职”,产生了一大批今日的商界“大佬”,产生了一大批国内的高科技企业,今天的“鼓励事业单位人员创业”落实,若干年后,他们当中,一定也会出现一个个大众耳熟能详的风云人物。
武汉是在这方面应该是走在全国的前列,比如国家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经原单位同意、主管部门批准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可在3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编制、职务级别,而武汉市则在3年的基础上扩大为5年,这无疑彰显了武汉市对事业人员创业的支持力度,如此实实在在的为事业人员创业着想,这对解除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大胆地去商海搏击,肯定是大有益处的。
实体兴则经济兴,实体强则经济强。武汉动真格出台利好政策,鼓励更多的科研人才“下海”创业,作为科技人才,不应该过多留恋“体制内”这个“保险箱”,而应该勇敢地“下海”创业,纵横驰骋于市场,既实现自身价值,也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富国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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