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要不得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杨慧杰    发布时间:2016-11-11    

   “懒政”,顾名思义,与“勤政”相对,是指政府工作人员或政府部门对处理相关问题时采取的一种做法过于简单、作风粗糙的行为。

  出现“懒政”的原因一方面是这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群众观念淡薄,只图自己省事,不顾群众方便不方便。另一方面也凸显了这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管理思想贫乏、施政方式粗糙、工作方法简单,执政能力不高、执政信心不足的现实。

  在现代社会,强调的是各司其职、各尽其责。这本身是一种先进的管理方式,可是,有些官员、部门偷换概念,将原本属于自己的职责切割分块,要求“齐抓共管”,于是乎,把原本自己的分内工作,也寄希望由别人来分担。懒政思维是一种典型的“新官僚主义”,是一种隐性的不作为方式。

  在我们个别干部当中依然存在着平时松懈,检查突击摆样子装勤勉,事后再自我放松的懒政思维。早在几千年前,孔子就告诉为政者要勤勉,走在百姓前面,恪守职责,不要懈怠,而不是躲在纳税人之后,将本属于自己的工作责任平分摊派。“懒政思维”作为存在于行政行为中的一种懒惰习性,时下已经成为打造责任政府的最大障碍,并且这种思维引起的工作散漫、管理懈怠、治理方式简单粗暴,常常使百姓的利益受损。

  防止和纠正“懒政”,应强化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服务人民”的观念,要勇于承担责任,没有问题找问题,有了问题解决问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同时,更应提高政府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的执政能力,加强效能建设实际上就是要提高执政效率和能力,不仅要“效”,更要“能”。因此,我们的领导干部必须转变思想观念,提高自身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既要勤政,更要善政,才能多为百姓做实事。只有这样才能够彻底地杜绝“懒政”,也只有这样让我们的干部能更好地为这个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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