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六中全会提出,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
加强党内监督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一贯要求。长期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内监督,采取了有力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应看到,当前党内监督制度不健全、覆盖不到位、责任不明晰、执行不力等问题不可忽视。“外疾之害,轻于秋毫,人知避之;内疾之害,重于泰山,而莫之避。”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从根本上解决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管党治党宽松软的问题,就必然要求抓好党内监督这个基础性工程,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把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法治就是关住权力最有效的笼子,宪法就是这个笼子上最关键的那把锁。一直以来,权力与法律的胶着与较量,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在少数无良官员眼中,所谓法律,只是权力挥舞的杀威棒,以权代法、以权欺法、以权害法的事件时有发生。从2013年习近平喊出“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王歧山提出反腐治标与治本时间表,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依法治国、依宪行政,再到六中全会明确提出“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的制度安排”,并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执政党的反腐举措,呈现着一条由外而内、从治标到治本的清晰脉络。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越是位高权重,就越要在要求上有更高的标准,在监督上有更严的尺子。一些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违法乱纪,大行腐败之道,败坏党风政风。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加强党内监督,必须聚焦“关键少数”,从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做起。
打铁还需自身硬,各级领导干部树立和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认真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勇于担当、敢抓敢管,就能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尽责不含糊,以令人信服的表率作用推动党内监督不断取得实效。
我们党的执政地位决定了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各种监督形式中是最基本的、第一位的。要把党内监督与外部监督结合起来,完善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制度,支持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支持民主党派履行监督职能,认真对待、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实现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的有机统一,不断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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