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成绩69.9分,面试成绩81.76分,在今年广东省公务员考试中,陈建忠以总成绩74.644分位居报考岗位的第四名,其职位也正好招4人。然而,他被血常规中偏高的白细胞、中性粒细胞卡在了体检环节。陈建忠意外的是,在官方组织的体检前后,他自行前往了4家三甲医院验血,其中包括曾对其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医院。但这4家医院的体检报告均显示,他的白细胞、中性粒细胞正常。对此,广东省清远市人社局信访答复称,考生自行前往指定或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体检,其作出的体检结论无效。(11月9日《人民日报》)
近年来,有关于公考的“体检门”事件,时有发生。可经过都是惊人的相似,皆为考生官方体检不合格被淘汰,而考生自己去到相关医院的体检却没有发现问题。到底是官方组织的公考体检有“猫腻儿”,还是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有假呢?对此,双方都各执一词,莫衷一是。不过最终的结果,基本都是官方以公务员招考程序为由,不予录用公考体检存有“异议”考生。
到了体检环节,可以被一些不法分子左右。一旦体检受到质疑,医院和医生可以以设备因素,操作医生手法因素乃至被检考生个体因素、时间因素、环境因素等种种理由来辩解、来搪塞,大不了再次复检,大不了重新作出检测报告。如果没有医院和医生的“配合”或者“合作”,很难出现逻辑矛盾或者弄虚作假的体检结果。也就是说,“体检门”的出现,医院或者医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论它们受到了怎样的压力或者获得了怎样的好处。无论如何,医院或者医生都是“体检门”的“帮凶”,都难辞其咎。
公务员招考舞弊,根子在于监管失灵。说到底还是要强化法制手段,激活刑法等相关条款,真正起到预防犯罪的作用。否则,即便没有“体检门”,还会有“因人设岗”、“萝卜招考”、考录歧视等等问题发生,令人防不胜防。在权力的操控下,医院不过是“傀儡”,权力想要什么结果,医院就会出具什么结果。这样,出现逻辑不通、自相矛盾的化验报告就不奇怪了。
因此,要想遏制住“体检门”,应当在约束权力上做文章。首先要强化法治,严厉惩戒。对舞弊行为实行零容忍,一经发现就坚决清除医疗队伍,终身不得再从旧业,使其不敢利用体检过程来玩猫腻。其次是在公务员招录体检的复检程序中,应当明确规定司法鉴定和异地鉴定的环节。让中立的第三方司法鉴定介入体检争议。同时,健康复查应该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委托异地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以排除初检结果的影响和属地的影响,确保体检结果的公正。其次,确保公务员招录考试公开透明,公平正义,并不难,方法随手即拾,难的不是能不能做,而是愿不愿做、想不想做,舍不舍得放弃一己私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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