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公民个人信息”泄漏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黄宁    发布时间:2016-11-10    

    近日,《搜狐网》报道了一则名为《陕西千余小区业主个人信息遭泄漏》的新闻。日前,西安雁塔警方连续奋战一个半月,成功侦破一起特大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查获被非法获取售卖的公民个人信息上亿条次,共40G电子数据,涉及西安市高档品牌车辆销售信息千余条、西安市企业法人信息万余条、西安市某高档商场金卡会员信息百余条以及陕西省境内千余个住宅小区的业主个人信息。

    无独有偶,笔者本人最近也反复受到各种“卖房、卖商铺、卖保险”的商业推销的滋扰,心中十分苦恼。闲暇之余和身边的朋友一聊,发现大家也是“深有同感”,有的甚至让人“匪夷所思”。有朋友说:“我的汽车一直只买过交强险,我的车辆信息仅仅只在车管部门,为什么商业保险公司会给我推销他们的保险产品,而且对我的车辆信息知道的清清楚楚?我的个人信息是怎么泄漏出去的,这样算不算违法违纪?这里面有没有见不得光的利益输送?”也有朋友说:“我就报名参加了下公务员招录考试,为什么各种培训机构会缠着给我推销商业课程,会有我的电话号码,甚至知道我的报考岗位等很多很隐私的个人信息?我感觉到自己的合法利益被侵犯了,我瞬间没有了安全感” 还有朋友说:“整天各种推销缠的人烦,知道手机号码我可以简单理解为他们是运用“鸟枪法”的盲目拨打,但知道我个人隐私这绝对不合理吧!是不是什么人偷偷摸摸卖出去的”等等,类似的现象屡见不鲜、不一而足。

    这些交到商业机构甚至政府部门手中的“公民个人信息”是怎么泄漏出去的?又会给当事人带来多大的危害?需要引起全社会的重视。

    年关岁尾,各种商业推销纷纷活跃起来,一大堆陌生电话、短信频繁打扰人们的正常工作和生活,给公众带来诸多不便。当然,这些泄漏公民个人信息和非法传播个人隐私的行为都是侵权和违法的。长期以来,市民们对这些“小事情”往往不会“太去计较”,大多选择“忍一忍”算了。但是,在信息时代和网络时代,这种泄漏的危害可能会无限放大,这些隐私的传播速度也令人咋舌。从普通的信息泄漏到个人隐私的“一夜网红”,从网络跟风灌水到“人肉搜索”,这些都是信息时代的负面产物,既不同程度误导了人们的视听,也让当事人十分“蓝瘦香菇”。

    鉴于此,有关方面要加强管理,及时出台一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制度规定,规范商业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公共信息管理行为。公众也要增强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遇到个人信息泄漏和随之而来的广告骚扰,要及时投诉举报,迅速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利。同时,大家也要增强个人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多长一个心眼,多一重“自我保护”,不要轻易泄漏个人信息,尤其不要贪图小便宜而去参加一些“夹杂不良企图”的活动,更不要盲目跟风、人云亦云,在信息时代要有自己的判断和定力。最后,还要加强法制建设,健全法律条文,普及法律知识,加大执法力度,让泄漏公民个人信息的不法行为受到制裁,让犯罪分子没有生存空间。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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