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作为一个职业道德主体,既要具备国家管理人员在进行管理活动过程中的职责道德,又要具备作为一个掌权者在权力运用过程中的权力道德,高尚的官德不是天生而成,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进取和不断改造的过程,为官者只有不断学习、不断地提高个人修养,才能实现人格不断升华、不断完善。
近来屡屡曝光的官员违法行径背后透露出的“官德”缺失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的程度。对于官员而言,知耻而后能治。手握公权力的官员如果丧德失耻,不仅仅是造成一时一地的不公,这种风气还会像瘟疫一样蔓延,甚至动摇法治制度体系。一些官员的失德已经构成了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短板”。
加强官德建设,迫在眉睫。笔者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自身修养。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严守规矩扛得住诱惑,分清良莠谨慎交友,切实管好自己的生活圈、交往圈、娱乐圈,切实管住自己的手、腿、嘴。特别是无人监督的时候更要严格要求自己,千万不能降低做官做人的标准,否则会“一失足成千古恨”。二是强化监督机制。一方面,我们要建立完善的反腐体制机制,通过制度约束权力;另一方面,要发挥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切实让公共权力“公开透明”;此外,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干部选拔标准,完善官德考评体系,让讲官德的干部得到褒奖,让失官德的干部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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