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一位自称是郑州市儿童医院医护人员的网友发文称,该院一名护士遭到一名患儿的父亲殴打致昏厥,并称打人者系派出所民警。今日中午,郑州警方对此事发布通报,打人者系社区辅警,已被属地警方控制。11月3日晚8时,患儿输液完毕后,护士拔出留置针并嘱咐家长按压处理,同时帮患儿去除头上的胶带,由于患儿哭闹扭动,家长没有按压好穿刺部位致少许流血,护士见状带患儿去穿刺室按压止血。整个过程家长谩骂不止,打骂拔针护士。(11月5日,新京报)
患儿输液完毕后,护士拔出留置针并嘱咐家长按压处理,同时帮患儿去除头上的胶带。在这整个过程中,护士算得上中规中矩,站在第三者的角度我们看不出有任何违背操作程序的事情。因为患儿哭闹扭动,家长没有按压好穿刺部位而导致流血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要说责任责任也在家长方。在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是因为护士没按压好穿刺部位而导致少许流血,我们也不应该责难护士,更不要说在护士已经采取了及时弥补的措施。至于说后来这位被单位贯之以“辅警”的警察同志的行为更让人有些匪夷所思,该单位也有推脱责任之嫌。
警察应该有着更高的个人素养。警察从事着社会最为直接的管理工作,常常会面对许多突发事件,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他们大多会养成一种处变不惊的处事风格。再加之,警察在上岗之前往往经过严格的培训,有着以不变应万变的心理状态。然而,在见到自己的小孩因“自己”的原因而导致少许流血就如此这般暴跳如雷,足见该“辅警”个人素养极差,也可见该同志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工作状况也不会好到哪儿去。“辅警”也是警察,警察至少应该有一点常人都能具备的素养。
警察的教育和管理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警察是一个特殊的行业,这种行业呼唤着更高的警察个人素养。因此,在警察内部系统中,应该形成完整的、长期的、高效的教育和学习模式,应该把职业文化与人文文化、心理教育结合起来,让警察在长期的学习、教育和实地工作中形成较高的个人素质。然而,这则爆料中的警察实在有些不敢恭维,事态平息之后,我相信这位警察同志也绝不会苟同于自己的做法。警察队伍呼唤高素质人才,高素质人才呼唤有一个高素质的管理和教育团队。
总之,警察打人本身就是一种错误,该警察出现如此低素质与所在单位的教育和管理也有着直接的关联。没有高素质的警队,很难有高素质的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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