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与“第一贪”合一警示了什么?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范飞    发布时间:2016-11-08    

    11 月 1 日至 3 日,广东茂名市中院公开审理了广东物资集团原董事长庄耀受贿、贪污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一案。该案涉嫌贪腐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 5.7 亿多元!这一数额,使得 66 岁的庄耀超越受贿 3 亿余元的于铁义(龙煤矿业控股集团物资供应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成为中国 " 第一贪 "。(澎湃新闻 11月7日)

    这位“第一贪”,曾经的厅级官员还曾是全国劳模。“劳模”和“第一贪”两词放在一起看起来煞是扎眼,但是从深层次讨论,两者却并不矛盾,它们内在的逻辑关系更是让人们提高警觉,越是有能力有成就的人,越是要小心堕入权力在上的贪腐深渊。

    从古自今,大贪者大都有大势,而成大势必先有所成。不管古时的和绅还是现代的刘志军,在成为大贪官之前都各种努力”耕耘“,其自身多少是有想法有能力的。正是这样的能力让他们到达一个可以大贪的位置,也是这样的能力让他们日渐狂妄,目无法纪了。庄耀曾获得”全国劳模“的称号在很多人看来是一种讽刺。而实际上他后面的”第一贪“与当初获得劳模不仅不矛盾还”顺理成章“。庄耀涉案时间14年,1999年开始,而1999年正是他各种荣誉加身的一年。前面的苦仗结束,正值辉煌大概也就缺少监管,人也就飘飘然了。社会就像一座金字塔,越往高处人越少,而站得越高也就越缺少监管。与高处的资源与光芒相比,制度的就容易被忽视,制约的能力也减弱了,最后许多人终是被脚下没注意的红线绊倒而悔之不已。

    王岐山同志近日在人民日报撰文有说“不受监督的权力是极其危险的”。在那些展现成就,荣誉闪耀的人身上,光芒与权威让人疏忽了对其的监督,最终路子一偏,成为一只大老虎。越是大权越要监督,越是有能力越是要谨慎。别让光辉的成就推动权力肆意,别让“劳模”称号成为“贪腐”的垫脚石。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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