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在省一级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实施方案》 ,明确由省委常委班子和省级领导干部带头开展谈话提醒工作。《方案》对谈话提醒的主体范围、主要内容、启动条件、实施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对监督考核提出了具体要求。
《实施方案》以谈话提醒的方式对组织发现或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或违反廉政制度情节轻微、尚未构成党纪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给予告诫,提醒干部及时反省自身存在的道德、作风、遵守工作纪律和政治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谈话不是处分,目的就是让那些思想松懈,出现可能违反纪律问题的干部趁早纠正错误,从而挽救干部。
党员干部们切记放任自己,切记被一己私利冲昏头脑,千万别在违纪已成定局之时,还抱有组织容错的期望。组织的厚爱是“有限”的,错误尚未铸成,可以谈话提醒,而大错已成,只能去面对,去承担。
《实施方案》彰显了组织对干部厚爱,它以谈话的方式挽救一批干部,减少因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给国家、群众带来的损失。《实施方案》的严格落实执行,定能迎来更加风清气正的政风,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
会员投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