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不可违背实施之根本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浪里飘雪    发布时间:2016-10-28    

    今天(10月24日)早晨,一条五年前的微博被网友翻了出来,让众人傻了眼。2011年11月1日11点01分,桂林市临桂县委宣传部发了一条语惊四座的微博:白崇禧,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上将。这个微博认证为“桂林市临桂县委宣传部官方微博”的账号,在2011年宣传“桂林临桂•2011国际湿地文化节”的时候,推出了系列微博“临桂•人物”,介绍了数位当地走出来的名人,其中就包括白崇禧。

    原来,在这条消息发出的前一天,也就是2011年10月31日,该微博发出了当地名将李天佑的人物介绍,而白崇禧的人物介绍,跟对李天佑将军的人物介绍一字不差。(10月24日,观察者网)

    宣传不能突破文化与道德底线。近年来,很多地方都上演了“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样的一幕幕喜剧。在一部部喜剧的编排与上演过程中,大多出现了“张冠李戴”、“移花接木”一类的事情。诸如,同一名人不同的地方都在争相恐后地奉为至宝,即使是秦侩这样的卖国求荣的小人,也有着许许多多的市场。造成此闹剧的根源,我们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以解剖:

    “宣传”成为了“肆无忌惮”。诸如新闻中将白崇禧称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开国上将”一说,来自于一个县的宣传部微博,来自于一个县宣传“桂林临桂•2011国际湿地文化节”上的资料,这已经有力地证明了我们的“宣传”没有了底线,甚至可以肆无忌惮。假如这样发展下去,我们许许多多历史上早有定论的历史人物都会被重新定位,我们这个民族真正就成为了“忠奸不分”、“黑白不明”。然而,现实生活中,已经有人通过学术研究之类的方式对于我们传统英雄人物未加评论。

    “宣传”要本着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任何宣传都应该建立在事实的基础上,建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之类,一切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的行为都不可取,甚至有一些行为还应该从法律的层面加以制止。新闻中的“白崇禧”一说就是一个不好的典型,不值得人们为此而效仿。相反,作为任何一级官员,都应该引以为戒,要个遵守事实之根本。

    总之,“宣传”没有了底线,犹如长江没有了河堤,会一发而不可收拾。


    新闻来源:http://news.sina.com.cn/c/nd/2016-10-24/doc-ifxwztrt0294598.shtml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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