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围殴商贩岂能说是“小事儿”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刘正猛    发布时间:2016-10-28    

    25日下午,正在商洛市中心医院急诊科就诊的唐女士向华商报记者哭诉,当时她正在卖肉,摊位上的小三轮车出了路沿,七八个路过的女城管让她把车挪一下,她当时多说了一句,想看看城管能不能宽容一下,不想其中一名女城管口出秽言:“你少骚情,你一个卖肉的小心不让你卖了!”这名女城管不仅言语上对她进行辱骂,同时还不断做出挑衅动作。唐女士回应了一句:“你不让摆就不摆了?”这句话激怒了女城管,对方称自己有心脏病就躺在了地上,唐女士前去蹲下问咋回事儿的时候,躺在地上的女城管用脚踢翻了她,一旁多名女城管对唐女士群起而攻,致其脸部、头部、颈部、背部多处受伤。(10月27日《华商报》)

    城管,即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简称,是中国内地城市管理中负责综合行政执法的部门。其前身“城管办”等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事业单位。后来,城管部门逐渐纳入各地方的行政编制,成为行政机构“城管局”。

    近年来,由于全国城管无序发展、肆意扩大自己的职权、不分优劣地增加城管人员,再加上当城管执法人员与小商贩间的冲突爆发时,公众的“同弱心理”总是会被激起,因此造成其在民间的地位与名誉受损。

    眼下,生意越来越不好做,钱也越来越不好挣,大多商贩为了多招揽些生意,从而出现占道经营等违规现象,而这恰恰又是城市街道管理中所不允许的,制止是城管执法人员的职责所在。于是“城管”与“商贩”间总是摩擦不断甚至大打出手。

    全国各地,时不时总会爆发类似“城管打人”的新闻。这是“城管与商贩”之间的矛盾冲突,更是国家执法机关与社会底层群众之间的矛盾冲突。问题非同一般,然而城管局却说这是“小事儿”,那什么才是“大事儿”呢?

    城管组织与制度已经走到了必须改革的十字路口。城管工作固然难干,但执法还需依法。首先,城管部门应注重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同时定期开展“如何更好执法”的研讨会,力求商讨出既能得到群众支持又能完美执法的方案;其次,管理部门还应将执法工具如执法记录仪配备完整,执法人员也应在执法过程中分工合作,从而最大程度地还原事件真相,避免社会舆论“一边倒”;最后,在执法过程中若遇暴力反抗者,一味地“以暴易暴”是无法解决问题的,需冷静处理,必要时可借助于当地防暴大队联合执法。


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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