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虽便捷,维权亦重要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西林    发布时间:2016-10-28    

    高科技带来的便利使人们深深受益,生活节奏加快,物质文化不断丰富,精神文明建设也得到大大提高,网购便是现代社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由于网络技术的发达,网上购物俨然成为普遍现象,由此而带动经济链条的延伸,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

    在这样的大背景、大前提下,同样需要法律法规进行规定,行规行纪进行约束,否则网上购物就会乱套,导致难以想象的后果。

    现代社会的时尚较以往就有所不同,或者说是由以前的时尚逐步转变过来的。所谓双十一,就是一种潮流,一种流行,有人为庆祝这个所谓的节日而大方出手,疯狂购物。网店看准这点,因此在每年的双十一就有许多打折销售的物品挂在网上,进行促销。网民也乐此不疲,疯狂购物,俨然成为一种常态,在我们的生活中好像是约定俗成,而又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然而,这只是网购的一个典型现象,在平常的生活中,网购也无处不在,时刻环绕着我们,在我们的周边穿插交织。但是,最近有一则新闻爆料,昨年双十一的订单至今尚未收到货物,订单一直处于正在出库的状态,网店方面辩称是工作人员将订单单价弄错而导致意思表示不真实,属于重大误解。有法律专家言称,这种由于电子交易以维护交易效率、交易价值为价值取向,经营者应当秉承谨慎、诚信的经营理念,以维护交易安全与稳定,因此商家不能以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合同显失公平为由要求消费者取消订单。商家在与消费者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单方采取不发货的消极对抗方式,其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只有两年,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追偿,否则会有不能受偿的可能。

    于此,笔者想,网购虽便捷,维权亦重要。一定要使自己的合法权利得到维护,公平交易,诚信买卖,不狡辩、不欺诈,共同遵守相关的规定,使得网购有一个良好的秩序。

    全民学法、用法、守法更是当今社会依法执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在网购上也要得到相应的体现,使得网购有秩序,网民购物能放心,网店老板也能赚到利益,实现多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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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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