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不应该受到“特殊”待遇

来源:中华时报    作者:嘉澍    发布时间:2016-10-27    

    10月21日,福建宁化县3名教师因在占道经营小摊买菜而被通报,26日在该通报引起媒体关注后,宁化县市直机关工委又及时撤销了该通报,事件整个过程很简单,但是该事件却有很多问题值得思考。

    规定执行中生硬。部分领导干部在对文件解读、规定执行的过程中,过于简单粗暴,不认真理解细节,执行中存在“一刀切”,很多违规者受到应有的处罚,同时很多遵规守纪者无辜“躺枪”,无处“伸冤”,导致很多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中“不敢为”“不愿为”,削弱了部分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与媒体打交道是学问。目前,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各种新媒体技术的运用,信息的传播速度只在分秒,一位老奶奶给孙子的打伞图,都能迅速在网上引起热议。然而,作为领导干部,我们一部分领导干部害怕媒体,与媒体打交道方式单一,可能大家印象里总有一些某地干部因为什么在媒体上曝光,而接下来就是一则新闻,该领导被撤职。媒体曝光是否属实,是否经过查实,总之,先撤职息事宁人。宁化县的做法还是值得肯定的,敢于担当,及时进行的相关问题的整改,公开透明。

    公务人员不应该“特殊”。公务人员首先是一个公民,在执行某些规定时不能总那他们开刀,既然是对所有人的规定,在执行中就不能带“有色眼镜”,应该一视同仁。当然,作为公务人员,必须模范遵守相关规定,带好头,做好榜样。

    随着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继续,环境会越来越复杂,矛盾会越来越多,这对我党执政提出新的挑战,如何转变执政理念,如何更好的为民服务关系到人心向背,关系到执政根基,唯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敢于担当,实事求是,才能在时代的浪潮中,永立潮头。


责任编辑:王璨
相关链接: 中华时报(app) 中华新闻通讯社 新世纪艺术 中华摄影报 中时网

Copyright © 2002-2017 中华时报传媒集团 版权所有 粤ICP备20025831号-4 记者查询  关于我们  手机版本 技术支持:海南布谷

快捷评论
×关闭